《流於方等詔》是唐代李恆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流於方等詔
- 作者:李恆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流於方等詔
於方罪犯,合處極刑。以其父頔,頃在襄陽,頗能幾諫,不陷不義,方實有之。又念其弟季友,嘗聯國姻,特宜免死,長流端州。李賞流潮州。郭元覽、於啟明、王昭,以於方既從減論,並放杖。郭元覽配流封州,於啟明配流新州,王昭配流雷州。
作者簡介
李恆,憲宗第三子,母郭氏。唐德宗貞元十一年(公元795年)生。唐憲宗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即位,次年改元長慶。長慶四年(公元824年)病死,終年三十歲。廟號穆宗,諡號睿聖文惠孝皇帝,葬光陵(在今陝西蒲城縣北之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