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

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

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是洱源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和旅遊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遊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智慧旅遊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擬訂文物、圖書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圖書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
(十三)負責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
(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加掛洱源縣文物局、洱源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牌子,設8個內設機構:綜合辦公室、藝術股、公共服務股、文化遺產股、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股、行業規範和市場管理股、智慧旅遊和宣傳推廣股、綜合執法大隊。

現任領導

楊  鈞  黨組書記、局長
張新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文物局局長
楊灼娟  黨組成員、副局長
楊克鈞  副局長
李江梅  副局長
洱源縣文化和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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