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陽接龍橋

洪陽接龍橋

普寧於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縣。建縣之初,首位縣令趙鉞在貴嶼借用民房作為辦公場所,至十一年後的萬曆三年(1575),第四任縣令劉鈍(隆慶六年任)開始於洪陽選址營建縣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陽接龍橋
  • 時間:明嘉靖四十三年
  • 歷史:四百多年
  • 地址:洪陽城
基本信息,歷史記載,

基本信息

幾經損毀重建,洪陽城作為普寧縣治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歷史,境內蘊藏著眾多的文物古蹟,接龍橋便是其中之一。
古人崇尚風水地理,在進行各類建築物建設時,必定要注入堪輿術,建造城池這一重大舉措更不例外,洪陽接龍橋對於洪陽城來說便是堪輿術的產物。"接龍橋,在北門外,明知縣姜自馨建,蓋接地脈也。"這是清乾隆《普寧縣誌·津梁》中有關接龍橋的記述,由此可知,接龍橋除了具有交通的功能之外,還有為城池接引靈氣、連線地脈的特殊功用。此外,這段記錄還為我們提供了兩個信息:接龍橋位於洪陽縣城的北門外,它的創建者是知縣姜自馨。查閱《普寧縣誌·職官志·知縣》得知,姜自馨是廣西人,於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任普寧縣知縣,任職三年。據此推斷,洪陽接龍橋是在縣城創建的二十多年後才建造的。
2008年3月2日,筆者到洪陽採訪踏堪時,見到了至今完整、仍在發揮交通作用的接龍橋。該橋為南北走向的三板石橋,全橋由三段石板架設而成,中間建有兩橋墩,南端橋墩已被河岸淤積泥沙淹沒;經丈量,該橋全長19.8米,寬1.85米,石板厚度均在0.4米之間,中間段石板長7米,南北兩段石板各長5米。在勘查過程中,筆者意外地在橋北端橋板外側發現一行字刻,內容為:"癸未冬南直寧國任普寧縣典史仙可繼捐俸修造。"雖然只有簡單的二十個字,但它的發現,無異於為該橋的歷史找到了最為有效的文字依據,也為該橋的進一步研究找到了極具價值的線索,其研究價值並不簡單。就連當時陪同採訪活動的洪陽鎮文化站站長連坤城也為它的發現大感意外,他說此前還沒有人發現這一刻記。根據石刻內容所提供的線索,筆者查證相關史料得知:"仙可繼"是一個人名,也就是橋的修造者,他是"南直""寧國"人,"南直"古時是"南直隸"的簡稱,相當於今天的江蘇、安徽、上海一帶;"寧國"為縣名,即現在的安徽省寧國市;仙可繼時任普寧縣典史之職,在任時,他將俸祿捐作建橋資金。至於"癸未冬"究竟是指哪個朝代的哪一年,筆者循線尋蹤,分別從《普寧縣誌》《職官志·典史》和《職官志·名宦》中找到有關仙可繼的兩段記載:"仙可繼,江南寧國人,天津衛經歷改授,崇正末年任";" 仙可繼,字光楚,江南寧國人,原任天津衛經歷,改授普寧典史。崇正癸未冬,山賊朱晚、張十一等之變,與統鎙同御賊,破頭傷背,斷指刖足,天幸不死;後又遇流賊江祥久,閩賊姜世英統眾薄城,可繼輿疾死守,克保無虞。當道俱有優獎,升任浙江嘉興府倉大使。"其中"經歷"、"典史"、"倉大使"均為官名。據此得知,"癸未"是指明崇禎癸未年,即崇禎十六年(1643),依此推算,洪陽接龍橋至今已有366年的歷史。另外,根據以上兩段記載推斷,仙可繼在普寧任職大約只有一年左右時間,在普寧任上,他先後兩次因率眾護城御賊保民身負重傷而差點喪命,期間還積極為普寧人民謀福祉,除捐俸修造接龍橋之外,筆者在《普寧縣誌·津梁》中還找到由他建造的另一橋樑:"渡仙橋,在北門內,明典史仙可繼建。"對於這座渡仙橋現在何處、目前是否依然存在筆者並未作調查,但洪陽有文化工作者認為本文所介紹的這座接龍橋便是渡仙橋,對此筆者並不苟同。

歷史記載

首先,我們有必要來了解一下當時的洪陽城究竟有多大。據《普寧縣誌·城池》記載:"普寧縣城,高二丈零五寸,周圍七百丈,矮垛七百個……".據此換算,洪陽古城池繞城一周只有2.31公里,相對於今天來說其範圍並不大。從《普寧縣誌》對兩橋的表述可知,渡仙橋位於洪陽城的北門內,接龍橋位於洪陽城的北門外。查閱《普寧縣誌·縣境總圖》並根據實際車程測量,本文所介紹的接龍橋與洪陽古縣城相去甚遠,早出其北門之外;另外,《普寧縣誌·山川》中有一段與流經接龍橋河段的記載:"縣西五里許,有通潮港,自東華嶼起,受諸澮之水,匯而趨於城北,過接龍橋,迤為北濠,至北水關外與水磨、東洋二溪水東向崑山分流繞出……".據當地長者介紹,流經接龍橋的河流與志書記的記載相符。其次,渡仙橋以"仙可繼建"見載,而接龍橋卻以"捐俸修造"刻石,"建"指"創建","修造"則是在原有的基礎上修復建造。正因為接龍橋為知縣姜自馨所創建,所以仙可繼才刻上"修造"字樣。最後,筆者從當地居民了解到,接龍橋南端橋頭原立有一石碑,高一米有餘,寬在七八十公分之間,上寫"接龍橋"三個大字及其它相關記事內容,文化大革命時該碑被搬走。2008年6月28日,當筆者再次到洪陽對接龍橋進行查勘時,有村民稱該碑石現在還被當作橋板架於附近田間溝渠之上。
綜上所述,本文所介紹之石橋便是接龍橋無疑。至於接龍橋為什麼是仙可繼新修造,其實這也不難理解。從前文可知,姜自馨於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任普寧縣知縣,而仙可繼於明崇禎十六年(1643)、最早不早於崇禎十五年(1642)任普寧縣典史,兩人任職時間相去四十多年,在這段時間裡,姜自馨所建的接龍橋有可能因年久失修而損壞,也完全有可能被大水沖毀,當然不排除為抵禦流賊而人為拆除。鑒於仙可繼又是一位忠於職守,一心為民的好官,當他看到這座對洪陽的交通和地理都至為重要的接龍橋出現險情或已經不能使用時,他"捐俸修造"也就成為可能。
首次到接龍橋採訪時,筆者還意外地在接龍橋南端橋頭遺存的一根石柱上發現一行字,經仔細辨認,得出刻文為:"花翎提督軍門署廣東南韶連總鎮府展勇巴圖魯十九代孫豎".經查證,"花翎"為明清官員服飾名,也是官階身份的一種象徵;"提督"在清代是從一品官員,為"提督軍務總兵"的簡稱,又稱"提台"、"軍門",沿江沿海地區專設水師提督;"廣東南韶連"為兵防衛戌區;"總鎮府"即"總兵府";"展勇巴圖魯"是清庭對某一官員的封號。儘管刻文內容沒有涉及刻記者名字,但對潮汕歷史人物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在清代,擁有此官衙、職位和封號的潮汕人只有清末廣東水師提督方耀一人,而方耀又是洪陽人,那么以他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自己家鄉的接龍橋上刻石為記,還有什麼必要寫上名字呢?至於"十九代孫",筆者從洪陽《方氏族譜》(奉先堂)查到有關方耀的記載:"方耀(1834-1891),字照軒,濂溪公之十九世子孫……"."濂溪公"即是洪陽方氏的始祖方瑤(《普寧縣誌·隱逸》有載)。不難理解,這裡的"十九代孫"實際上是方耀對自己的謙稱。
那么方耀為什麼要在這根石柱上刻記這些內容呢?據當地居民介紹,清末時,由於接龍橋的位置變得低洼,路人夜間出行或遇洪水泛濫,常有失足落水的傷亡事故發生。為安全起見,當地居民曾於橋兩側搭竹竿權作護欄,但並不牢固。方耀遂命人樹立多根石柱,並於每根石柱中間鑿兩孔,兩邊各用兩條鐵鏈穿孔而過形成橋欄桿。目前橋邊遺存的這根石柱便是見證物。顯而易見,方耀作此刻記目的在於讓後人知道橋欄桿的建造者是誰,至於為何時所建,由於刻文中沒有涉及,目前尚未得知。
洪陽接龍橋在歷經三百多年的歷史滄桑之後,至今仍保留其原來的風姿,儘管它的功用已是今非昔比,但作為歷史的遺留物和時代的見證物,它完全有資格被列為粵東古橋名錄,其自身所具有的文物價值和研究價值,也足以引起當地文物部門的關注和重視並予以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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