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楊文

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原總裁助理,2008年3月4日因被控貪污挪用8000餘萬元國有資產,而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楊文
  • 洪楊文:三峽經濟開發集團原總裁助理
  • 2008年:被控貪污挪用
  • 8000餘萬:國有資產
人物簡介,相關事件,

人物簡介

洪楊文,時過4年此案並未終結。在被判死緩後,北京市高院將此案發回重審,2012年8月1日上午10時,市一中院再次審理此案。

相關事件

檢方指控,1998年2月,洪楊文利用擔任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公款人民幣200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北京思銳高智商貿有限公司的註冊入資專戶,用於以其個人名義出資註冊該公司。洪楊文通過同樣手段,又兩次將本單位的公款179萬元轉入其個人控制的其他公司,用於以其個人名義出資註冊該公司。此外,洪楊文利用職務便利,將國有資產4800餘萬元轉入其控制的多家單位,並作為單位的出資款,並非法占有國有資產3200餘萬元。
2000年11月,洪楊文夥同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盧嘉啟,通過“虛假訴訟”“股權轉讓”的形式,將該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盧嘉啟個人控制的公司,將4600餘萬元的國有資產非法占有。
洪楊文今年46歲,遼寧省鞍山市人,系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而盧嘉啟今年已經60歲,北京市人,系原北京都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此案源於2005年春節的一個舉報,有人舉報原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總裁助理、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房產處處長洪楊文涉嫌侵吞國有資產“都市芳園”房地產項目,資產價值上億元。反貪部門遂根據線索進行偵查。
據了解,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洪楊文並不認罪。他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否認,辯稱被指控的資金是他個人經營所得,是他承包北京三峽峰華行物業管理中心招商大廈的結餘款,北京三峽經濟開發集團允許他個人支配承包結餘。同時,他宣稱公司的財務制度嚴格,自己向外支出1萬元以上的錢款都有相關人員的批准。洪楊文還稱,他應聘到三峽集團時,帶著一個房地產的項目,而集團里只有他的房地產項目賺錢。對於自己的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身份,洪楊文也予以否認,他表示自己只做了半年的總裁助理。
在此前的審理中,洪楊文的律師表示,檢方並沒有洪楊文所承包公司的賬目,而且只詢問了一名出納人員。案件偵查兩年多,對於一些重要的證人沒有詢問,目前的證據不能證明洪楊文有罪。此外,案件是有人舉報引發的,但他發現舉報者與案件有著利害關係,且有證據證明舉報人正在私刻公章與他人簽契約。
2012年8月1日上午開庭前,從辯護律師處了解到,律師仍作無罪辯護。律師認為,洪楊文對所指控的貪污款項有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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