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曉春(原廈門市商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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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曉春(1865—1953),名鴻儒,號悔庵,同安縣馬巷窗東人。曾先後任廈門市政會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董事、副會長、會長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曉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865年
  • 逝世日期:1953年1月4日
人物經歷,

人物經歷

清末的時候,洪曉春就到廈門經商,他熱心教育與公益事業,曾任廈門大同、民立國小和慈善機關“益同人”董事長。
辛亥革命後,廈門各界共同組成“保全會”、“參事會”,洪曉春被推選任副會長、會長,維持社會治安秩序。
上世紀20~30年代,廈門各界人士組成“廈門市政會”,洪曉春被推選任副會長、會長,參與修建街道、市場和公園,為廈門市政建設作出重大貢獻。
從1904年廈門商會成立到1949年期間,洪曉春先後被選任第二屆總理,第六屆、第七屆正會長,第八屆副會長,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主席。
同時,洪曉春還被廈門36個團體聯合組成的“廈門海後灘公民會”推選為會長,領導收回海後灘英租界的鬥爭。
1937年 “七·七” 事變後,洪曉春任廈門各界抗敵後援會會長,動員工商界人士為抗日救亡出錢出力,輸財救國。
1938年5月廈門淪陷,洪曉春避居香港、越南等地, 在馬來西亞被捕。
抗日戰爭勝利後,洪曉春離開日本集中營,於1946年10月初搭乘“萬福斯”輪迴廈門。回到廈門後,他任廈門市商會名譽會長。獲南京國民政府頒發《忠貞愛國》匾額表彰。
1950年1月26日,廈門市人民政府召開社會救濟委員會首次會議,洪曉春應邀出席並被公推為主任委員。
1950年10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簽發府字第3295號通知書,任命洪曉春為福建省人民政府委員。
1951年1月4日,《廈門日報》全文刊發了洪曉春元旦在廈門人民廣播電台播講的《廈門新氣象》。
1953年1月4日,洪曉春因病醫治無效逝世於中山醫院,享年88歲。省、廈各界組成治喪委員會主持治喪事宜,體現了黨和政府以及廈門人民對“曉春伯”的欽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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