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園林局

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區與園林綠化相關的經濟、技術和產業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山區園林局
  • 地點:洪山區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城市園林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內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工作;負責編制綠地系統詳細規劃和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制定全區園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審核本區城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城市建設重點工程、風景旅遊開發、新區開發、舊城改造中的園林綠化指標和規劃設計;審核各街鎮鄉和社會單位制定的園林綠化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督促落實。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區城市規劃區全民義務植樹的實施辦法和措施;負責編制全民義務植樹年度計畫,並對全民義務植樹綠化進行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總結、評比、表彰,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監督本區機關、團體朽笑說、學校、廠礦、企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園林行業的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
(五)負責城市規劃區現有綠地和規劃綠化用地的控制管理;對城市規劃區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綠地指標進行管理;負責區內城市規劃區各類建築工程配套綠槳斷舟慨化的擴初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六)負責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的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和養護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負責園林綠化行政法規執法監督、園林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對城市建設項目綠化配套方案及占用綠地、樹木砍伐、移栽、修剪的審批;保護和管理古樹名木。
(八)負責對城市規劃區的公共綠地、道路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風景林地、生產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九)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負責收取或代收有關規費;監督、管理本區城市園林綠化國有資產以判白及園林各項資金。
(十)負責組織園林綠化科研工作,指導園林綠化新成果全龍促、新技術的推廣;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的專業技術指導、培訓及職業技術資格;負責區屬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城市規劃區園林綠化的宣傳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的園林綠化普查、統計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培育園林綠化社會中介組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對本部門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和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案件工作。
二、城市綠化管理處(城市綠化舉放求辦公室)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綠地、生產綠地的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導縣(市、區)、建制鎮和鄭州新區、各類開發區園林綠化工作;對城區內公路和鐵路兩側林帶綠化進行業料龍擊譽務督導
三、公園廣場管理處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專類園、濕地公園、廣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建城區內公園、廣場樹木砍伐、移植和綠地臨時占用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範圍內的風景名勝區和生態景區實施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生態景區資源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園林花卉植物景觀營造和管理工作。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市財政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負責詢阿榜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制定綠地系統及市級新建、擴建、改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制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畫;負責項目的計畫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四、規劃建設處
負責市財政投資建設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依照法律規定,負責園林綠化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制定綠地系統及市級新建、擴建、改建園林綠化項目的規劃;負責組織重大園林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資源普查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植物保護和花卉、苗木疫情及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五、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組織局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監督指導局系統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
參與編制園林綠化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項目工程預決算;負責建設、維修、養護資金管理、工程預決算審批;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系統年度城建投資計畫;負責項目的計畫管理和招投標工作;做好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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