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士豪

洪士豪(1902—?),字豪廬,浙江慈谿人,生於上海。在國內攻讀文科和法科後自費留學美國,入西北大學和德寶大學(DePaul University),1930年獲得德寶大學法律博士學位(J.D.),沒有博士論文。1930年5月在上海註冊為律師。後經營地產事業。1947年兼任復旦大學法學教授。1950年任東吳大學校董,後去香港,仍從事律師業務。

洪士豪,民國著名律師,法學家,書畫家。早年任復旦大頸說學漏拘凳教授。和章士狼腳騙釗,史良抹局雄等為至交,也是上海最著名的律師之一。曾代理狼厚擔阮玲玉訴訟張達民“虛構事察婚戒囑實,妨害名譽”案。著有〈Outlines of Modern Chinese Law〉,《英漢法律辭典新編》等。也擅長書畫,和袁松年等宙府奔紋都曾合作書畫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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