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津門戰疫
- 通告檔案:《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通告》
- 地點:天津市
- 發布時間:2020年2月17日
通告發布,通告規定,使用說明,
通告發布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2月17日,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了《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通告》,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全市範圍內公共場所迅速推廣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
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
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精準性,加強疫情溯源和監測,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依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公共場所迅速推廣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開展“津門戰疫”掃碼行動的範圍包括:天津市域內機關企事業單位,機場(含候機廳)、車站(含火車、長途客運候車室)、農貿市場、大型超市、商場、門臉店鋪、學校、銀行等人員流動性較大、可能產生聚集的公共場所,捷運、公交、長途客車、計程車、網約車等公共運輸工具。
二、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運輸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須通過微信搜尋打開“津門戰疫”小程式,按照提示要求,輸入必要信息後,系統生成獨有小程式碼,在場所進出口、上下車明顯部位進行張貼,並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輔助無操作條件人員進行登記。所有進入本通告第一條範圍的人員須配合掃碼,首次掃碼需簡訊驗證。系統採集的數據僅用於疫情防控工作。
三、對拒不配合者,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運輸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有權拒絕其進入。對強行進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各區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指導、督促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運輸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迅速開展掃碼行動,並嚴格實施。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施行,“津門戰疫”掃碼行動停止時間由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研究確定,另行通告。
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7日
通告規定
2020年2月18日,天津市政府新聞辦發布訊息,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通告稱,自2月17日起,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公共場所以及公共運輸工具管理者或營業者,須通過微信搜尋打開“津門戰疫”小程式,按照提示要求,輸入必要信息後,系統生成獨有小程式碼,在場所進出口、上下車明顯部位進行張貼,並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輔助無操作條件人員進行登記。
使用說明
“津門戰疫”掃碼系統操作使用說明
一、個人註冊登記與使用方法
1.註冊登記:使用微信掃描下方小程式碼或使用微信搜尋“津門戰疫”,進入掃碼小程式。首次使用需輸入手機號並獲取驗證碼,完成註冊。
2.使用方法:進入公共場所時,使用微信“掃一掃”掃描單位場所張貼的小程式碼,即掃描成功。
二、幫助他人代辦二維碼
使用“為人代辦”模組中的“為他人生成二維碼”功能,為無微信的親屬、朋友代辦二維碼,生成的二維碼可截圖或列印使用(此二維碼僅生成一次,務必留存)。由其進入公共場所時主動出示,以備核驗。
三、單位場所小程式碼生成方法
點擊“單位場所登記”,選擇“交通工具”或“生活服務”登記類型並填寫相關信息,生成小程式碼,列印並張貼於明顯處。
四、公共場所引導輔助人員使用方法
點擊“為人代辦”→“工作人員掃描關聯”,掃描張貼的“小程式碼”。在掃碼成功界麵點擊“代他人掃碼”,掃描民眾出示的二維碼,即掃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