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居民身份證的辦理指南

津市居民身份證是由津市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受理。

受理機關,決定機關,辦理條件,辦理依據,辦理材料,收費標準,

受理機關

津市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

決定機關

湖南省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

辦理條件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②戶口所在地為津市市。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辦理材料

①提交戶口本;
②本人到人口與出入境辦證大廳照相、採集指紋信息;
③未滿16周歲的公民需提交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未辦理過二代身份證的,需到戶籍地所在的派出所採集照片。

收費標準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322號)精神,對申領、換領二代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二代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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