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波雜誌

《洞庭波雜誌》,1923年4月1日創刊於北京,半年刊,由法大湖南同鄉會編輯兼發行,中華印刷局印刷。該刊屬於法律研究刊物,具體停刊時間及停刊原因不詳,現館藏1923年第1卷第1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庭波雜誌
  • 創刊時間:1923年
  • 出版周期:半年刊
  • 出版地:北京
人員編制,辦刊宗旨,報導內容,文化傳統,

人員編制

《洞庭波雜誌》的主要撰稿人有吳承緒、朱仲倉、謝濂、吳敏樹等。

辦刊宗旨

該刊旨在促進學術文化,從根本上增進國民之知識。該刊開設有文藝、小說等欄目,刊載的內容體裁多樣,涉及詩詞、小說等多種形式。該刊最值得關注的,是與法律相關的文章,這些內容對於當時民眾普及法律觀念、提高法律意識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報導內容

《洞庭波雜誌》中涉及的法律內容較多,這些文章都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和學術性,如《論土地債務之得失與典當法之應否規定》、《國制改造與家制改造》、《四權憲法論》、《德意志新憲法的民權觀》等,均從學術的角度分析了土地債務、典當法以及各國憲法等相關問題,是較為專業的法律研究著述,對於普及民眾法律意識具有重要意義,為讀者提供了了解法律專業知識的平台。除此之外,《洞庭波雜誌》在“文藝”一欄中還刊載有詩詞、傳記以及遊記雜文等內容,如《除夕游城南公園作(詩詞)》、《送夏君秀峰赴歐遊序》、《同杜仲丹春日感賦遊絲用張度西先生韻(詩詞)》等。小說如《傻子伊凡的故事》、《富的力》等。這些文學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民眾的心態和觀念。
《洞庭波雜誌》作為法律研究刊物,其中所刊載的關於法律研究的內容對於我們研究上世紀以來民眾法律意識的興起與轉變都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文化傳統

《發刊詞》 劉彥
清末乙巳、丙午間,孫中山、黃克強諸先生,創設同盟會於東京,聘章太炎先生為《民報》總編輯。《民報》者,同盟會機關雜誌,主張革除滿清專制,建立中華民國為宗旨者也。惟《民報》只得暢銷海外,不能運送內地,大為革命主義宣傳之障礙。吾友寧調元君,同盟會中堅也,乃創辦《洞庭波》雜誌於內地。其宗旨與《民報》同,而宣傳較便,一時《洞庭波》名震海內。雖卒為清吏所忌,禁止發行,然革命主義,從此漸熟,不數年而中華民國成矣。今法校學生曾澤芬君等,亦創辦《洞庭波》雜誌,索餘一言發刊。問其宗旨,則專注重於學術之研究與文化之發展。問曾見寧調元君之《洞庭波》否,則並不知從前已有此雜誌之名稱。蓋曾君等皆後進青年,不深悉十八九年前學人鼓吹革命之往事,而以學術文化之責,毅然創造此雜誌者也。夫學術文化,原無國家海洋之界限,則何鯁於洞庭波之波?此蓋表示洞庭衡岳間人所辦之雜誌而已,其於學術文化之限度無關也。亦猶之從前革命主義,原系國民共有之責,非因洞庭波之名,謂專委其責於湖湘之士也。國家士大夫之趨向,恆依時勢之要求為轉移。民國未成以前,有志之士,不惜赴湯蹈火,以求革命之成功者,非如此無救國下手之方也。迄今日民國成立已十二稔,政治之澄清無期,社會之改造為急。文化學術,從根本上增進國民之知識,陶淑國民之性情,而以改造社會、澄清政治為期望者也。前之《洞庭波》,負革命使命以行,既早已達其目的矣。今之《洞庭波》,負促進學術文化之使命以行,亦終有達其最大目的之一日,為吾人所深信。前後之使命雖不同,然其愛國之襟懷,與其救國之手腕則一致。洞庭之波,其將化為中華民國之法雨靈漿,能醫吾民之疾苦,滌吾民之垢污,而增益吾民之神智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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