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姓讀音[洞、峒、桐,讀音作dòng(ㄉㄨㄥˋ)],姓氏源於子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
- 外文名:dong
姓氏淵源,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洞氏分布,郡望,
姓氏淵源
第一個
源於子姓,出自上古商王朝時期羌戎崆峒國,屬於以氏族稱謂為氏。崆峒族,古稱西戎、空桐、羌洞,是以渭水上游、陝甘交界為中心的西部氏族集團,代表人物就是伏羲氏。史學家劉起釬指出:“西北本有創造了早期文化的原住民族,顯然就是氐羌族的祖先。夏鼐先生在《考古學論文集》中把一些甘青境內的文化遺存定為氐羌族所遺,這是對的。”在史籍《淮南子·覽冥訓》中,稱伏羲為“慮戲”,在據典籍《禮記·王制》中稱為“西方曰戎”,在史籍《風俗通義·四夷》中則記載:“西戎有六……五曰鼻息。”“鼻息”即“慮戲”,“慮”字從虎,乃是古羌族的圖騰,說明“慮戲”當是諸羌中的某一支,伏羲氏原屬羌族,是當時居於先進文化的羌族首領。另外,伏羲的“羲”字從“羊”,“羊”羌族的圖騰之一,也可推論其為諸羌之一支。
崆峒族在商王朝時,為其分封國。在史籍《史記·殷本紀》中記載:“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崆峒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崆峒族所在的方國即為崆峒國,曾為商契的後代所統治,臣服朝貢於商王朝,這一點在典籍《詩經·商頌·殷武》中有詳實記載:“維女荊楚,居國南鄉。昔有成湯,自彼氐羌,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日商是常。。”商人是東來的民族,為夷族的一系。商族先世與戎為婚姻,所以稱為“殷戎”、“戎殷”、“戎商”。商族進入中原後,與他周圍的土方、犬侯、虎方、羌方、風方等方國打交道,所以商族是在夷、戎基礎上,吸收其他氏族部落融合而成的新的商族。很明顯,崆峒族參與了這種民族的融合。由於崆峒族在商王朝時期為封國姓氏,在周王朝時期與王室通婚,因此成為十二部落聯盟長,是周族戰勝殷商的重要同盟軍。隨著戰國末期秦國統一六國,方國部族已淡化直至消亡,但族以地為名,地以族為名,人以族、地為姓氏,是普遍的歷史文化傳承現象。至今,西北地區仍有峒氏、洞氏,當為古崆峒族的姓氏演進痕跡,這有待進一步考證。
第二個
源於官位,出自唐末五代時期官吏洞正,屬於以官職稱謂為氏。洞正,是唐王朝對西南地區各民族勢力群體首領賜予的官職稱謂,秦、漢時期漢人稱其為“洞主”、“峒主”,唐高宗李治始設其為“洞正”,以示恩寵和正統。洞正,亦稱山主、堂長、洞長、山長,其後歷代稱謂各異。到元朝時期,中央政府在各路、軍、州、府、縣中均設定有“洞正”之官職,亦稱“山長”,演變為專職負責掌管轄區民事教育。後在許多書院、學府中,亦設有“洞正”、“山長”之稱,除了講學之外,“洞正”或“山長”還要兼管庶務。到清朝乾隆時期,將洞正、山主、峒主、洞主、洞長、堂長、山長等統一更名為“院長”,不過,直到清朝末期,民間仍然習慣稱為“洞正”或“山長”。
在洞正的後裔子孫中,有以先祖的官職稱謂為姓氏者,稱洞氏。
第三個
源於地名,出自明朝時期山西洪洞縣,屬於以居邑名稱為氏。洪洞縣位於今山西省南部臨汾盆地北端,漢族為主,有蒙古族、回族、滿族、白族等少數民族。據民國時期編纂的《洪洞縣誌》記載:“明洪武、永樂間,屢移山西民於滁、和、北平、山東、河南、保全等處,樹下為薈萃之所。”並在“廣濟寺設局駐員,發給憑照川資。”一些歷史文獻如《明實錄》、《明史》、《續文獻通考》等書都有初移民記載,民間移民記載更為豐富,晉、冀、魯、豫、蘇、皖、陝、甘等地大量的民間譜牒與墓碑、祠堂碑文也都有在洪洞縣大槐樹處移民的記載,這些資料說明,明朝洪武、永樂年間的移民,是中國歷史上有組織、有計畫的一項重大決策。這次移民對鞏固明朝的封建統治、恢復生產、開展經濟、開發邊疆、民族融合、文化交流以及爾後中國社會的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國歷史上的歷代移民,可分為官方移民和自然移民兩種形式。自然移民乃是百姓為逃避天災戰禍而自發的遷徙,歷史上最大的移民,是兩晉、南北朝時三百餘年戰亂,中原地區的人民大量逃往江淮一帶;其次是北宋王朝滅亡以後,中原淪陷,士大夫及各族百姓隨宋朝宗室紛紛南逃。這是歷史上的兩次較大規模的自然移民。而官方移民乃為歷代政府基於軍事、政治、經濟等諸原因,有組織、有計畫、有目的的移民舉措。就中國歷代官方移民的歷史來看,洪洞古大槐樹處的移民,無論從時間、地域範圍、組織規模上看,都是移民史上的顛峰,是中國歷史上第三次也是最大的一次移民。古大槐樹處移民居之冠,古大槐樹處移民後裔遍神州。
歷史學家葛劍雄在所著《中國移民史·導論》一書中說:“沒有移民就沒有中華民族,就沒有中國疆土,就沒有中國文化,就沒有中國歷史”。而明朝永樂年前後的大移民,堪稱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絕後的。不管是官方移民,還是自發移民。明朝時期洪洞大槐樹處的移民,從時間、地域、組織等上來說,都達到了中國移民史上的高峰,是幾千年中國歷史上最大的移民運動。元末明初的天災人禍,已使北方(今華北中原)廣大地區人煙稀少,千里荒敗。據史載,元軍敗亡後就大殺民眾,各地的農民起義隊伍也是不擇手段地殺戮征伐。時河南、河北、山東等地是“積屍盈路,十室九空”。明朝建立後,朱元璋根據戶部郎中劉九皋等人的建議:“遷山西澤(今山西晉城)、潞(今山西長治)、平陽府(今山西臨汾)、太原府等地居民徙於河北、浙西及山西民於安徽、北平、山東、河南等地”。面對中原及北部邊疆人力不支、久致荒蕪的殘破局面,明太祖朱元璋下詔遷民,實則是鞏固明朝政權、儘快恢復生產的戰略決策。就在這項遷民政策實施不久,明朝內部又爆發了著名的“靖難之役”。明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朱元璋病逝,遺詔立長孫朱允炆即位,改年號為建文。建文帝釆納兵部尚書齊泰和翰林院修撰黃子澄的“削藩”建議,最終惹惱了叔叔燕王朱棣起兵奪位。這場長達四年之久的“靖難之役”,導致東西六百里,南北近三千里的數省幾為丘土墟焉。清朝康熙年間的德州學者田雯在《十三連成歌》中記錄了當年的戰事之狀:“連城城北十二城,村墟草木皆甲兵,舊鬼磨滅三百載,天陰雨濕青磷生,當時靖難戎馬作,旌旗斜卷安陵郭,五十萬師自南來,方山之野掃秋籜。”這次靖難之役,給本已荒涼的中原華北大地上又填上了厚厚的一層霜。在中原一帶兵馬廝殺、為爭奪天下之時,山西汾河流域卻是另外一番景象。一是當地有大將王保保的鎮守,此將驍勇善戰,足智多謀,抵擋了多次戰亂。二是風調雨順,人丁興旺。據史籍《明史·太祖本紀》記載,時山西人口是河南、山東兩地的總和還多,山西之地,自入國朝生齒日繁。因此,明王朝決定“宜令分丁,徙居寬閒之地,開種田畝。”當時明王朝劃定的移民區域是遼州(今山西左權)、沁州(今山西沁縣)、澤州、路州、汾州、平陽等六州五十一縣,而平陽府就轄有二十八縣,因此遷民最多的是平陽府。當時洪洞縣是平陽府所轄縣中的人口大縣,自然就成了遷民的集中地。隸屬洪洞縣的廣濟寺院落寬敞,更是易於官府移民局設局駐員、集結移民、發放川資憑照,當時大槐樹旁的驛站便成了大移民的派遣站和出發地。據史籍《明史》、《明太祖實錄》、《明成祖實錄》中的記載得知,從明洪武四年~明永樂二十年(公元1371~1422年年)的五十一年裡,在大槐樹下移民達十八次,分別遷往京冀、魯豫、甘等十餘省份,可見遷民數量之多,移民範圍之廣,在歷史上是空間的。但從歷史資料分析來看,有的遷民區域離洪洞大槐樹遠,而離所去的區域近,故有些移民不一定到洪洞集合,只要持有洪洞移民局簽發的證件就行了。如澤州離河北較近,為什麼會捨近求遠呢?可以認為之所以認同共同的標誌——大槐樹,是客觀環境在移民心理上的反映,共同的標誌也許是一面旗幟,可以顯示一種集體的力量,不會被當地土著或其他勢力欺凌。這就是後來各地一說從哪裡來,就說洪洞大槐樹的原因。在《洪洞大槐樹志》中有“誰是古槐遷來人,腳履小趾驗甲形”。這是移民傳說:即凡是從洪洞遷來之民,腳小趾甲中有一裂縫,好像是兩個趾甲,不是古槐遷者無此特徵。歷時五十餘處、近二十次的遷民,為初建的明王朝發展奠定了基礎。人口相對均衡了,天下比較太平了,永樂帝的椅子也坐穩了。據《明史·食貨志》記載,永樂年間所遷之民達三百萬之眾。移民的方法和步驟大體是遣返或招募、軍屯、商屯、民屯等幾種。更多的還是釆用招募、征派等強制辦法。俗話說“窮家難捨,故土難離”,再把中原、河北等地說得多么好,幾年不納糧……可誰也不願意遷到外地去。明朝統治者只好制定了移民的條律。按“家有二丁抽一,三丁抽二,五丁抽三”的指令遷移,在移民集中點(如大槐樹)簽發“憑照川資”後,按官府指派的方向,在官兵的監護下,分別走向各地。由所到之地官府予以安置。
明王朝釆取的遷民安置政策主要有:
①是招募遣返,招令各地因戰爭而流亡的人民還鄉生產,還鄉者免稅三年。量力開墾,只要官府驗丁和驗地後即歸己業。
②是軍屯,是全國是最大規模的屯田組織,由士兵充當屯田內的勞動力,起到守邊和生產的雙重作用。軍屯的管理機構,是軍隊在地方建立的衛所組織,一部分守城,一部分屯田,解決軍隊所需的大量糧餉。明朝初期,軍屯取得了很大成就,軍士糧餉基本上自給自足,不用民糧,促進了社會穩定和解決了政府財政。明正統年後,軍屯多轉為民屯。到了明正統年間,北方的北元流亡政權和少數民族已歸從於明王朝,大規模的戰爭已沒有了,軍屯自然被撤消。傳說,軍屯的移民都持有“占單龍票”,占單龍票有八仙桌般大小,周圍都印有盤龍。
③是民屯,即由政府移民屯田。移民是屯田內的主要勞動者,帶有明顯的強制性,成為國家的佃農。與當地土著相比較,遷民受到歧視。如《明史·食貨志》所述:“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諸州縣土著以已社分里甲,遷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社民(土著)先占畝廣,屯民新占畝狹,故屯地謂小畝,社地謂廣畝。清康熙年間的《永年縣誌》中記載,明初“京東洲縣,則有社、有屯。土著曰社,遷發曰屯”。在史籍《明史》中稱“太祖仍以元里社制河北諸州縣,土著者以社分里甲、遷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甲”,就是說在明朝初期,以屯、寨、莊、科命名的村落多是為遷民所設立居住的村莊,而不是土著。隨著土地的起科(過三年該交稅了),遷民與土著賦役不均的問題明顯地暴露出來。
④是商屯,是指鹽商組織的屯田組織,就是商人雇移民開墾屯田,以移民種糧收益繳納鹽稅,這是一種既偷漏稅賦,又剝削移民的屯田。至明弘治年初,商屯才基本上被解體。明朝政府強力推行的移民墾荒興農政策,既鞏固了封建王朝的統治,也客觀上緩和了社會矛盾,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達到了恢復農業生產,鞏固邊防,安定社會的作用。移民促使耕地大面積增加。三年不納稅和政府提供移民耕牛、種子、農具等直接激發農民生產的措施,加快醫治了因戰爭而造成的大面積的創傷,使明王朝進入了休養生息的良性循環中。移民後裔促進了各地文化教育的發展,是一次文化衝撞與交流,生存、發展、圖強成為移民艱苦力學的目標。移民推動了當時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進步與變革。當年集合於大槐樹下的移民不僅有平陽府洪洞縣人,還有許多有屬於自願遷移的、強制遷移的、元軍俘虜等,也有其他省份匯聚來的人等。但不管是什麼情況,領到“憑照川資”者就必須遷往“憑照”上指定的地方,當時故土難棄,生離死別,自然少不了扶槐號啕,之後在官兵的催逼下踏上征程,再回首時,看到的只有大槐樹和老鴉窩了。六百多年以後,留在眾多遷民後裔中的唯一記憶就是:老家在哪裡?洪洞大槐樹!據殘缺的《滄州洞氏家譜·序》記載,其先祖為一批元軍戰俘,蒙、漢、回、羌族人皆有,被聚攏於洪洞大槐樹下,隨洪洞移民一起遷移至河北滄州地區,當時大家一致決定改為漢姓洞氏、洪氏,以紀念是從洪洞大槐樹下被遣散分開的,當時被分遷有至滄州、元氏、永年、萬年……(記錄殘損)等州縣的,其後裔子孫遂沿用洞氏、洪氏,世代相傳至今。
洞氏分布
今河北省的滄州市、元氏縣、永年縣、萬年縣,陝西省的鎮巴縣,甘肅省的隴縣,貴州省的大方縣,台灣省的花蓮縣等地,均有洞氏、峒氏族人分布。
郡望
洪洞縣:魯昭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14年),在洪洞設定楊邑。漢朝時期置揚縣,東魏初期置洪洞鎮。隋朝時期置洪洞縣,據說洪是大水,洞是疾流,因為此地靠近汾河,形容波濤澎湃。又據《舊唐書·地理志》解釋,取義縣北之洪洞嶺。又據《山西通志》記載:“縣北五里有洪崖古洞,縣以洞名。”隋朝時期又在洪洞縣北置趙城縣,隋朝以後有所變遷,至1954年與趙城縣合併為洪趙縣,1958年洪趙縣與霍汾縣合併復稱洪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