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軸承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洛軸)工裝廠,位於河南省汝州市寄料鎮。其前身為河南省中新機械廠(簡稱中新廠),軍企序列代號:國營983廠,是1965年河南省興建的15家軍工企事業單位中第一個建立起來的地方軍工企業,隸屬河南省國防工業辦公室(簡稱省國防工辦)和洛陽地委雙重管理。1979年底,由國家五機部主持召開的長沙會議決定停產,共從事軍工生產15年。1980年軍轉民品,先後開發生產75型、250型機車配件、鎖邊機、脫粒機、三六牌汽槍、土炮和三六牌單管獵槍等產品。1984年8月正式歸併洛軸,成立洛陽軸承廠工裝分廠,成為洛軸跨市區管理的一個核心層生產企業。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洛軸公司制的建立,更名為洛陽軸承集團有限公司工裝廠(簡稱洛軸工裝廠)。到2000年底,該廠占地面積292681.3平方米,其中生產區占地面積135117.8平方米,生活區占地面積157563.5平方米;工業建築總面積為37453.88平方米,生活區建築面積為60542.62平方米。全廠現有職工1336人,分設11個生產車間和17個科室;擁有設備538台,固定資產原值2730萬元。軸承年生產能力38個品種規格,150萬套(其中年出口軸承80萬套);工裝年生產能力8000多個品種,450萬件套;工業年總產值3400萬元。
洛軸工裝廠,從1965年初建廠到2000年,走過了35年的光輝歷程,曾為河南省地方軍工事業的興起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七十年代末軍工停產後,積極開展民品生產工作,是最早實現轉軌變型的地方軍工企業之一。歸併洛軸後,在洛軸公司的領導下,不斷擴大生產能力和生產規模,深化改革,轉換經營機制,逐步增強適應市場的能力,成為一個軸承、工裝生產並舉的綜合型核心層專業廠。
35年來,在各級政府和上級企業領導的關懷下,取得了引人矚目的成就,黨和政府給予了較高的榮譽。1972年在全國半自動步槍質量評比中獲得第11名;1978年榮獲全國兵器工業學大慶先進單位;1979年在全國22個省半自動步槍質量評比中獲得第7名,在中南五省半自動步槍破壞性精度實驗和壽命實驗中均獲第一名;1989年榮獲河南省計畫生育先進單位;1990年獲河南省民眾體育工作先進單位;並獲得十多次地市級先進榮譽稱號。
洛軸工裝廠的發展經歷了軍工時期、軍轉民品過渡時期和歸併洛軸新的發展時期三個主要階段。
(一)軍工時期(1965年2月-1979年12月)
河南省中新機械廠,1965年3月建廠。企業占地面積259013平方米,其中工業占地面積134738平方米,原設計企業定員1410人,1969年擴建後,企業定員2088人。下設1個分廠、9個車間、19個科室;擁有設備336台。定位產品:三六牌五六式7.62mm半自動步槍;原設計年生產能力1.5萬丈,1969年擴建後,年生產能力達到2.5萬支。
1、中新廠的籌備和建立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期,國際局勢動盪不安,在二次大戰中以失敗而告終的帝國主義國家,反共浪潮此起彼伏,美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在侵朝戰爭失利後,又發動了侵越戰爭,對我國造成嚴重威脅;蔣介石反攻大陸的氣焰囂張。為了隨時準備抵禦來犯之敵,黨中央毛澤東主席根據當時國際國內形勢的需要發出了“三線建設要抓緊”、“備戰備荒為人民”的偉大號召,為應付最嚴重的局面發生,做“真打、早打、大打”的實戰準備,中新廠作為河南省地方軍工企業,在籌建過程中受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由河南省委國防工業領導小組抽調省軍區、省國防工辦、省機械廳等單位的領導同志於1964年底開始選擇廠址的實地考察工作。本著“保密、隱蔽,實戰”的原則,經研究商定,於1965年1月25日報請河南省人委批准,定廠址於臨汝縣寄料公社。建廠的籌備工作,由國防工業領導小組任命的建廠指揮部負責,正副指揮長分別由省國防工辦成員和有關廳委領導及原臨汝縣領導擔任。
中新廠的人員構成以開封市汽輪機廠職工批量調入為基礎,以抽調重慶市296廠、345廠人員為技術骨幹,其他地市企業人員為補充,調入人員來自省內外25個城市、95個單位。1965年3月8日建廠工程破土動工,7月底土建主體工程基本完成,並與設備安裝調試工作交替進行,8月底投入試生產,10月下旬拿出了產成品。實現了國防工業領導小組提出的“當年選定廠址、當年建成、當年拿出合格產品”的要求。
在中新廠的籌建和產品試製過程中,省黨政軍領導十分關心。原副省長邵文杰、原省軍區政委何運洪、副司令員趙復興、楊宗毅、參謀長吳永光等領導同志親臨該廠視察籌建工作。原省委國防工業領導小組副組長張錫珩多次來廠指導工作,組織召開各種會議,協調外部關係,調動各方力量為建廠服務。原省經委領導梁居高、計委領導楊德明等深入基層幫助解決所需經費和物資;原省機械工業廳設備成套局局長孔祥嶺親自到外地催調設備;原工業機械廳副廳長姚策、馬明凱、張奇偉先後來廠了解情況、調查研究、傳達省委指示,作加快施工進度的動員報告。
省委、省政府領導和有關廳局領導的關懷種鼓舞,激發了中新廠廣大職工的革命幹勁和工作熱情,全廠上下迅速掀起了大幹、苦幹、實幹、巧幹的生產高潮,一方面配合省建三公司加快土建工程的施工進度,另一方面抓緊設備安裝調試,並為產品試製做好工具、工藝、材料供應的生產技術準備。在產品試製過程中,由於技術裝備同原工藝設計尚存在著諸多問題,中新廠及時成立技術革新領導小組,實行工程技術人員、工人技師和工人民眾三結合,大力開展技術攻關活動。從1965年7月到1966年5月,共完成技術攻關項目317項,並修訂了原設計工藝,為產品的試製提供了有力的技術質量保證。1966年6月,中新廠生產的半自動步槍性能基本穩定,經省國防工辦報請國家五機部組織技術鑑定小組對該產品的強度、可靠性、精度、互換性及壽命五大性能進行鑑定,認定合格並批准投入批量生產,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通令嘉獎。
2,中新廠的成長與發展
中新廠的成長過程艱苦而坎坷,帶有濃重的歷史印痕。1966年,中新廠剛剛建成就被無情地卷人了“文化大革命”之中。十年浩劫使黨和國家及企業遭受了最為嚴重的災難與損失,生產秩序受到了嚴重的干擾和破壞。但是全廠廣大黨員幹部和職工民眾在動亂的環境中逐漸覺悟起來,同造反起家的搶班奪權者進行了堅決的鬥爭。
1969年根據當時戰備形勢的需要,省國防工業領導小組決定,擴建生產線。中新廠廣大幹部職工,團結一心,頂住派性猖撅的重重壓力,較好的完成了擴建生產線任務,使年生產能力由原來的15000支增 加到25000支。半自動步槍年產量達18055支,是上年度的3.61倍;1971年年產量達21080支,年增長16.8%;1972年年產量25080支,創造了生產新記錄。1974年,在所謂“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期間,生產秩序再次遭到破壞,生產水平一度低靡。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生產形勢蒸蒸日上,產值產量穩步遞增;1979年,創歷史最高記錄,年產半自動步槍26000支,年產值達650萬元,獲產值產量雙豐收。該年底,應國家形勢發展需要,軍品停產,中新廠以優異成績為軍工生產時期劃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二)軍品生產轉向民品生產的過渡時期(1980年1月-1984年8月)
1980年,軍品下馬後,中新廠由單一的生產型轉向生產經營型。當時該廠在民品生產上是一張白紙,省國防工辦一方面給予資金支持,一方面要求“找米下鍋”,積極開發民品市場,逐步達到自給自足。根據這一指示精神,中新廠領導幹部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主動走訪民品 。生產企業,學習他們的先進經驗,開展民品需求調查,結合自己的實際能力,積極開發民用適銷產品。從1980年到1983年,先後開發了75型、250型機車配件,壓水機、打麥機、玉米脫粒機、鎖邊器、三六牌氣槍、三六牌單管獵槍等十多種產品。其中75型、250型機車配件的生產與偃師縣(現偃師市)機車廠建立了相對穩定的合作關係,氣槍和單管獵槍也形成了批量生產能力。
1982年1月,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國防工辦《於調整各省、幣、自治區地方軍工廠報告》的通知精神,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新廠由省國防工辦所屬轉交洛陽地區直接管理,由於牽涉一些主要問題沒有明確界定,省國防工辦仍然在人財物等方面繼續給予了很大的支持。這一時期,由於歸屬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使企業轉軌變型的進程受到了影響。1983年,省國防工辦等部門領導同志把中新廠的最終歸屬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經有關領導牽線,同當時的部屬企業洛軸的主要領導進行了多次接觸。在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的關懷下,經多方努力,形成了中新廠並歸洛軸的初步意向。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函(1984)90號《關於同意將中新廠移交給洛陽軸承廠的批覆》與機械工業部(84)機軸函1217號《關於接收中新機械廠的批覆》檔案精神,於1984年8月1日召開了洛陽軸承廠工裝分廠成立大會,中新廠正式歸併洛軸。同年8月9日,省國防工辦和洛軸的代表在洛陽市舉行了簽字儀式。按照交接協定規定,從1984年元月1日起,中新廠的黨政群、人財物、產供銷統一歸併洛軸(詳見影印件之一、之二、之三)。順利地完成了軍轉民的轉軌工作,洛軸工裝廠走向了民品生產的新時期。
(三)歸併洛軸後新的發展時期
1984年上半年,工裝廠己經做了歸併洛軸的前期技術準備、產品試製等項工作。工裝廠成立以後,洛軸按照其第二軸承工具製造分廠來定位該廠產品,但由於當時開展軸承工具生產的設備能力有限,生產崗位不能滿足工裝廠人員富餘的需求。應工裝廠領導的要求,洛軸先後於1984年11月、1986年10月分別組建了小圓錐和短圓柱軸承生產線,可生產兩個系列、30個品種規格的軸承產品,軸承年產量125萬套,年產值達1800萬元;形成了一個軸承和工具生產並舉的綜合型生產單位。
1998年8月,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工裝廠決定組建適銷對路的208向心球軸承生產線,得到了洛軸公司的批准,並先後從洛軸內部調來在用和退庫設備18台,外購部分配件,1999年4月建成年設計生產能力為40萬套的208向心球軸承生產線;2000年3月在圓錐車間改建308向心球軸承生產線一條,改造在用設備11台,年生產能力36萬套,增加了適銷對路產品,提高了市場的應變能力。
軍工時期,我國的商品經濟處於不發達階段,國有企業一直實行計畫經濟,領導體制上實行廠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這種國家統攬統籌、政企不分、黨政不分的模式,限制了企業的自主權,制約了企業的發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實行改革開放,確立了“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實現了工作重心的轉移。歸併洛軸以後,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洛軸工裝廠在領導體制、勞動人事制度、工資制度和組織機構等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
1、領導體制的改革
從軍工時期到1984年,企業黨政領導幹部的選拔和使用,一直由上級黨委統攬,一般由黨委領導提名,組織部門考核,實行無期限任命制。1984年,工裝廠歸併洛軸之際,黨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認真搞好國營工業企業領導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作為部屬試點企業的下屬單位,工裝廠在洛軸的領導下,於1984年10月正式實行廠長負責制。明確地指出了試行廠長負責制的“五變、五不變”的指導思想,較好地解決了長期以來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管理弊端,突出了廠長在行政管理方面全權負責的中心地位。建立了黨政工各項會議議程、會議制度和工作制度,理順了行政和黨群部門之間的關係。1988年,實行廠長任期制;1997年實行廠處級及其以下幹部男55歲、女50歲長期離崗休息制度。1998年,加大幹部制度改革力度,對全廠各級幹部實行任期制,能者上,庸者下,加快了幹部隊伍“四化”進程,從根本上廢除了領導職務終身制。
2、勞動人事制度改革
從軍工時期至1986年,勞動人事制度採用國家統一分配製度,企業定員相對寬鬆。隨著國家改革開放形勢時進一步發展,1986年國務院下發了國發(1986)77號檔案,關於勞動制度改革的四個規定,按照這次勞動制度改革的精神,企業於當年在勞動用工上實行勞動契約制。即貫徹先培訓後就業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收,全面考核,擇優錄用。1994年實行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使職工老有所養,解除了職工的產後顧之憂。1995年11月12日,洛軸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於1995年11月30日工裝廠同全廠1682名職工簽訂了勞動契約和崗位契約,用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企業與職工的勞動關係,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1996年3月,本著強化管理、精簡職能的原則,以實行全員勞動契約制為契機,以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為中心,進一步深化勞動人事和工資制度的綜合配套改革。此次改革的內容主要是清崗核資,按照洛軸人事處《關於清崗核資的實施辦法》,以1995年末的在冊職工人數為依據,平均核減6%,並以此作為1996年初的定員,核定工資總額的基數。
1998年8月,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管理,提出了在冊不在崗人員的分流處理意見,根據洛軸公司人[1998]171號檔案精神,對全廠職工實行考核上崗,分流下崗的勞動人事制度改革。工裝廠通過組織機構合併,人員考核分流,使科級機構由原來的31個減少到27個,輔助和服務人員壓縮20%,管理人員壓縮13.6%,總定員縮減到1336人。通過深化人事制度政革,使工裝廠職工的文化知識結構得到改善,企業整體素質有較大的提高。
3、專業技術職稱改革
工裝廠的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定工作是從1983年開始的。當時的專業技術職稱評定體現資歷優先,資格的認定以評審為主,採用評聘一致的辦法,沒有形成激勵機制。1991年,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企業首次在經濟系列實行以考代評的辦法,以後又逐步在會計、統計系列實行以考代評。1998午,工裝廠按照洛軸公司人[1998]201號檔案精神,對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實行改革,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根據 崗位需要,對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通過考 核,實行評聘分開,高職低聘、低職高聘或有職不聘,建立競爭、擇優和 能上能下的動態管理機制,使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逐步適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
4、工資調整與工資制度改革
1966年初,河南省勞動廳把中新廠作為試點,首次實行工資制度改革,執行新擬工資制度標準(一條龍工資標準)。從1972到1979年按照職工工資高低、工齡長短,先後進行了低工資調整和部分職工工資升級,實際上是一種資歷工資晉升。
1983年,根據國發[1983]65號文和勞動人事部勞人薪字[1983]365號檔案精神,企業工資制度改革有了新的進展,明確提出一是調整工資要體現同企業的經濟效益相結合;二是必須認真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具備調整工資的企業,應對職工的勞動態度、技術高低、貢獻大小掛鈎考核。規定高中級知識分子可增加不超過兩個級差以內的工資,體現了對知識分子的傾斜。經考核,對於稱職、符級、符崗的給予升級,採取先浮動升級,連續考核兩年合格者給予固定,出現重大問題的消浮動工資的辦法。此次工資制度改革,體現了向技術傾斜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1984年9月進行了自費工資套改,12月又進行了目標效益浮動升級,提出了對輔助、服務崗位工人實行工資級別封頂。
1985年12月,按照《機械部關於企業工資改革的實施意見》實行工資制度改革。所採取的辦法是,先套改,後浮升,考核期滿合格後再固定。即先按照工種、職務和現行工資標準分別就近向上套入國家機械工業部規定的工人、幹部新擬工資標準,理順了企業各類人員工資關係。而後按照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複雜勞動與簡單勞動、繁重勞動與非繁重勞動之間的差別,實行目標效益浮動升級。從1986-1991年每年種浮升一級工資,並分別於次年經考核確定是否固定或下浮。1989年對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另增加一級工資。
1992年,根據國家、省、市的“關於在企業逐步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為主要形式的內部分配製度”的有關檔案精神,按照洛軸下發酌《關於推行崗位技能結構工資制為主體的配套改革總體實施方案》,以實行崗位技能結構工資為主線,以五位一體的配套改革為內容,以四要素評價為基礎,按勞動貢獻確定勞動報酬。職工工資由基本工資、輔助工資再大塊六個單元組成。基本工資包括崗位工資、技能工資、連動工資。輔助工資包括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和津貼補貼。使企業的工資制度在科學性、合理性上得到了進了步體現。
按照崗位技能工資“平穩過渡,逐步到位”的總體設計,於1003年、1994年、1996年三次調整崗位工資標準。1994年經考核,對符合條件的職工,按本人原有技能工資標準,向上順延增加兩個級差。1996年,實行新的技能工資標準。經過工資改革和工資調整,職工工資人均年收人由1971年的525元上升到1996年的6238.45元,人均年工資收人增長11.倍。
1985年,厂部試行以產值(利潤)為中心的內部經濟責任制,配合廠長負責制和任期制的實行。結合企業內部實行的目標效益浮動工資,按照“起獎、起薪、浮升、爭取"四個台階進行考核,較好的實現了職工責權利的有機結合。
1987年,推行全員經濟承包責任制,以"兩包二掛"(包產值產量,包內部利潤,職工收入同承包指標掛鈎)為主體,實行全員經濟承包,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層層承包偽原則,完善企業內部目標管理體系和經濟責任網路體系。1994年,對全員經濟承包責任製作了進一步完善,在原來承包模式的基礎上,實行質量否決,加大了對質量考核的力度。
1999年,洛軸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對工裝廠實行:三包一掛、兩否決”( 包產值、包契約品種完成率、包利潤,職工收人同承包經濟技術指標掛鈎,實行質量否決和成本否決)形成了以利潤為核心,突出質量的經濟運作機制,促進了企業經濟運行質量的不斷提高。
軍工時期,企業技術人員的調配和社會高校畢業生的使用,按照單位需求計畫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分配,企業缺乏自主權,人才開發與職工培訓工作未列入企業的議事日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隨著知識分子政策的落實,工裝廠把企業人員素質的提高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1979年成立了宣傳教育科,從當年起到1986年,在洛淚地區教育局的關心和支持下,連續舉辦了兩期電大班,培養電大畢業生38名,填補了專業技術人才不足的缺口,為改善工裝廠文化知識結構,提高企業人員素質發揮了作用。
1983年以後,工裝廠每年選送部分優秀青工報考廠內緊缺專業,到洛軸職工大學脫產學習,畢業後安排到適當的工作崗位,使青年職工學有所長,學有所用。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1997年,企業制訂了社會普通高校畢業生來廠的優惠政策,對新進廠高校畢業生作如下承諾:一是在三年內保證其工資按百分支百發放;二是取消實習期工資,迸廠享受定級工資待遇;三是按大學生公寓標準配備生活設施等,提高了企業的吸引力。
1984年9月,成立職工教育科,連續六年協盼洛軸職工教育中心,對全廠中級以下技術工人開展了全員培訓。1985年,工裝廠職工子弟學校開辦了職業技術高中,為企業培訓了一大批職高專業技術人才。
1965年10月,原中新廠組織開辦了一家集體所有制企業——綜合加工廠,隸屬中新廣領導。
該廠以職工家屬為主體,先後開辦了商店、理髮、縫紉、飲食服務、冰糕生產、原木加工、木器製造、煤廠和電機修理等經營項目。J在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1984年成立洛軸工裝廠後,綜合加工廠(集體企業)改變建制,重組為洛軸勞動服務公司工裝分公司,歸屬洛軸勞動服務公司管理。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工裝廠參與了對其行政領導調配、任命、安全保衛、計畫生育等方面的管理,並給予了多方面的物資支持。1997年,隨著洛軸勞動服務公司的改制,工裝分公司也隨之更名為洛陽軸承集團實業總公司工裝公司,在此期間,洛軸實業總公司工裝公司的生產能力不斷擴大,改建了機械加工生產線,新建一個鍛壓車間,增添了軸承套圈加工設備,對企業內部承擔部分軸承鍛件、軸承工具生產和機車零件的協作生產等,年產值達到1000多萬元。單位職工也由1981年的120人,增長到2000年的397人。現有設備71台,總占地面積7000平方米。
1995年成立工裝廠華翔建築公司,同修建科屬一套機構兩塊牌子。企業註冊資金50萬元,主要承攬廠內建築維修工程,為防止資金外流,節約廠內資金髮揮了作用。
1995年8月,成立新興工具廠,註冊資金50萬元,對外具有法人代表資格,主要是為職工殘疾子弟提供就業機會,共安排殘疾人14名,開展機械加工對外協作生產,對內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現工具廠共有職工35人,年產值76萬餘元。已經完全達到了自給自足的水平,為工裝廠減輕了負擔。
從軍工時期到歸併洛軸,工裝廠經歷35個春秋。35年來,工裝廠黨政領導班子和職工民眾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改革開放,致力企業的發展,為軍工事業和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回顧歷史,光榮而輝煌;展望未來,任重且道遠。洛軸工裝廠以黨的十五大制定的跨世紀發展戰略為指導,以深化改革和技術進步為動力,對內加強管理,對外開拓市場,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創新工作,奮力拚搏,為振興軸承工業,做出新貢獻,譜寫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