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偃師市榮獲全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決定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偃師市榮獲全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決定是由洛陽市人民政府於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發布的法規。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偃師市榮獲全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的決定
公安國安
洛政17號
洛陽市政府
2011-2-15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洛陽新區管委會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偃師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中發〔2006〕22號)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探索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新思路、新方法,狠抓各項工作落實,不斷提高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能力,達到了國家人口計生委提出的“領導重視好、政策導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務質量好、民主管理好、隊伍作風好”的“六好”目標,促進了我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2010年12月,偃師市被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授予“全國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榮譽稱號。為此,市政府決定對偃師市予以表彰並獎勵10萬元。
希望偃師市珍惜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市各級、各部門要以先進為榜樣,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福民強市”總體目標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洛陽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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