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冤獄案

洛陽冤獄案,此案發生於東漢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冤獄案
  • 出處:《後漢書·皇后紀》《後漢書·安帝紀》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鄧太后
案件經過
東漢安帝永初二年(公元108年)五月丙寅日,因為京師久旱不雨,鄧太后親自到洛陽縣廷及宮中若廬屬獄審查冤案。有囚犯實未殺人而被拷打逼供,由於身體虛弱,躺在車裡來見太后,因畏懼獄吏不敢申冤,離開的時候抬起頭來想要自訴。太后察覺後詢問情況,得知他遭受冤屈,當即將洛陽縣令逮捕入獄抵罪。永初六年(公元112年),久旱,鄧太后又接連三日到洛陽官署審查罪犯,釋放錯判為死罪者三十六人,耐罪者八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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