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物價局

洛川縣物價局,位於:陝西省延安市洛川縣鳳棲鎮北街,洛川縣物價局恢復於1996年,科級建制,下設價格認證中心。是一個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共有幹部職工36人,在崗27人,退居二線6人,離退休3人,局機關設辦公室、業務股、檢查一室、檢查二室、農本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物價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價格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監督執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商品價格。
(三)擬訂縣政府責令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目錄、作價辦法,對商品和服務項目進行成本審核,提出定價、調價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四)管理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公用事業價格、公益事業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負責商品市場價格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監測分析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防止價格壟斷行為、價格異常波動和通貨膨脹。
(五)協調處理各類商品價格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和糾紛;依照法定程式和許可權處理價格違法案件,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
(六)執行中、省、市關於收費工作的政策,監督執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項目的收費標準;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許可證的發放、變更、註銷、年審等工作。
(七)建立和完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徵收價格調節基金,提出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建議。
(八)研究提出中、省、市委託和縣政府責令管理的項目收費標準及經營性服務價格的調整建議;負責組織清理亂收費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收費爭議和糾紛。
(九)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涉價、涉費執行情況,組織實施物價檢查,進行統計分析,受理價格舉報工作,負責12358電話的投訴、登記、呈批、移送、督辦、存檔、報告及反饋工作。
(十)負責全縣公、檢、法涉案物品的評估,交通肇事評估及銀行抵押貸款實物評估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投放,並監督基金的使用情況。
(十二)指導、協調行業價格;規範、引導、協調各類放開的有形、無形商品價格。
(十三)負責主要農產品成本調查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化肥等價格跟蹤監測分析工作。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縣經濟發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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