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信訪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川縣信訪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二)負責接收和處理縣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
(三)承辦省、市轉交洛川辦理的民眾信訪事項,並負責審核報結;承辦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及其領導同志批辦、轉辦的民眾信訪事項,並負責審核報結;承辦中、省、市駐洛機關涉及地方問題的來信和來訪接待工作。
(四)負責協調處理來縣赴省、市及進京集體訪、非正常訪;協調處理跨縣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和案件;負責承辦不宜向下交辦的信訪問題和案件。
(五)負責處置民眾來縣上訪引發的信訪突發事件;承擔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重要會議和活動期間的信訪安保工作。
(六)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民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和形勢,預測發展趨勢,向縣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提出處理相關問題和制定有關制度的意見、建議。
(七)向各鄉鎮、各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並及時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和省、市、縣有關領導批示件落實處理情況。
(八)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研究、起草信訪工作制度和辦法;指導各鄉鎮、各部門信訪工作;負責全縣信訪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九)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向人民民眾提供有關信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承辦信訪工作外事活動和對外交流。
(十)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十一)組織縣級領導接訪活動,負責協調、反饋、督促和落實縣級領導在接訪活動中答覆民眾的事項。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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