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文化館

洛南縣文化館成立於1950年12月1日,系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承擔著全縣民眾文化工作的組織、輔導、研究、創作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保護、繼承工作,在業務上接受省、市群藝館的工作指導,而且擔當著對基層文化站業務工作的培訓、輔導任務。

現館內設有展出部(包括書法繪畫攝影、奇石、盆景、根藝等);演出部(包括文學、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等);辦公室和非遺保護中心。由於客觀原因,文化館曾先後四次遷移,一九五零年十二月一日至一九五三年十月在現新華書店原舊址院內辦公,一九五三年十月至一九九一年六月在縣文廟內辦公,一九九一年七月至二00七年一月在縣劇團院內辦公,二00七年二月遷移至洛南縣文化中心大樓。

洛南縣文化館在編職工17人,其中男7人,女10人,管理人員4人,業務人員13人。在業務人員中副研究館員1人,館員7人,助理館員5人,管理員3人,工勤1人。
洛南縣文化館六十年來堅持面向農村,面向基層,面向民眾,輔導培訓了一大批民眾文化活動的業務骨幹,重點扶持培養了農村業餘劇團、故事演講、樣板戲普及、戲曲調演觀摩和民眾書法、美術、音樂、舞蹈、文學創作、基層文化站業務技能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申報、保護等重大工作。曾
編輯出版過《民眾文化》和《靈泉》文學小報,在“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的指引下,文化館始終指導著全縣民眾文化工作的發展方向。先後組織舉辦全縣文藝調演49次,書法、繪畫、攝影、奇石、盆景、根藝等各種形式展覽活動126次,累計發表各種文藝創作作品1000餘件(篇);同時以普及為基礎,以提高為重點,堅持普及與提高並舉,整理編輯各種群文活動演唱材料130多篇,撰寫民眾文化研究論文32篇。
有以何伯群同志為代表的3名業務幹部先後出國進行文化藝術交流;有以王延年同志為代表的2名業務幹部在國內舉辦個展6次;有李志全同志為代表的11名業務幹部先後出版個人專著作品集20餘部;有9名業務幹部曾獲得國家和省部級大獎23項,有以王海泉同志為代表的2名館長獲得全國先進個人和先進文化館長榮譽稱號。並配合縣委、縣政府時政中心工作,和社會有關單位組織舉辦各種重大紀念活動142次,為繁榮和發展洛南民眾文化藝術事業,創建文化強縣,發揮了龍頭作用,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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