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經濟開發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局

洋浦經濟開發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局為主管儋州市(含洋浦經濟開發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工作的市政府(管委會)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儋州市交通運輸和港航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洋浦經濟開發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局
  • 辦公地址:洋浦經濟開發區沙地路10號501-513室
  • 性質:主管儋州市(含洋浦經濟開發區)交通運輸和港航工作的市政府(管委會)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局長:邵晉寧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有關交通運輸和港航工作的政策措施、辦法規定、工作規定和體制機制;統籌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以及國際樞紐海港建設。
(二)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和港航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實施綜合交通運輸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實施綠色交通、智慧交通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銜接“五網”規劃;參與民航、鐵路規劃工作。 
(三)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的市場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交通工程建設;負責農村公路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履行港口設施保全履約工作職責;配合做好全市船舶引航服務。負責全市港航發展政策制定與實施、航線布局、對外合作、項目招商、港航信息化工作;統籌郵輪、遊艇管理和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道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全市道路客運、汽車租賃、駕培、維修等行業監督指導工作;負責道路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配合做好現代物流業交通領域工作。
(六)負責提出財政資金在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的安排建議。
(七)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行業科技開發和推廣套用,最佳化行業結構,促進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九)完成市委(工委)、市政府(管委會)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內設8個科級職能機構:辦公室、綜合規劃科、港航物流發展科、建設管理科、政策法規科、水路運輸科、道路運輸科、安全監督科。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公文處理、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衛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財務資產、內部審計、政務信息公開;監督管理涉及交通運輸行業的專項資金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人才和群團工作;負責出國(境)證件報批管理;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職業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資格認證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
負責組織編制公路、水路、港口、交通樞紐和場站等發展規劃,統籌銜接“五網”規劃,擬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年度計畫,並負責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和設計審查、報批等前期工作;負責港口建設使用岸線的初審及上報工作;起草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計畫和報告並組織實施;承擔國防交通和戰備相關工作。
(三)港航物流發展科
負責港航發展政策制定與實施、港航發展指標監測、航線布局、項目招商、對外合作、提升港航要素服務水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業發展統計、運行和分析工作。負責港航信息化工作,負責推進智慧港航物流項目建設工作。負責聯繫口岸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物流發展工作,配合擬訂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並做好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協調和服務工作;協助做好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管理工作;負責協調郵政、快遞業務;聯繫協調鐵路、民航部門。
(四)建設管理科
負責公路、水路、港口、交通樞紐和場站等交通工程建設的市場監管工作;負責交通工程項目招投標、實施過程中工程質量及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交通工程交(竣)工驗收和決算工作;負責組織或參與農村公路(縣道)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道規劃建設和養護管理工作;擬定全市農村公路養護計畫,負責安排公路災害防治和搶修任務。負責交通運輸和港航行業防風、防汛、防旱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
負責組織起草地方交通運輸和港航法規草案、權責清單,承擔信訪和法律諮詢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上級交辦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交通運輸和港航系統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教育、配合公安部門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禁毒和“掃黑除惡”、“打非治違”等相關工作;負責生態文明建設、質量興市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聽證等工作。
(六)水路運輸科
負責水路運輸市場(含港口)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港口規劃和水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負責港口水運綜合統計;負責港口設施保全工作;監督港口經營秩序;負責港口行政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配合港口口岸和水域開放工作。
(七)道路運輸科     
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城鄉公交客運、計程車(含網約車)、小微型客車租賃等客運行業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公交線路的開闢、調整和變更工作;負責客運停車場(站)的管理;監督公車、計程車、小微型客車租賃運行業經營秩序、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組織協調重大節慶、賽事、會議和特殊天氣條件下等公交客運保障工作;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維修等行業管理;承擔道路信息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和推廣全市道路運輸行業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配合“治超治限”工作;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
(八)安全監督科
負責水路運輸和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和防疫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擬訂行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和預案並監督實施,牽頭處置行業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相關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行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監督檢查和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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