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是在系部黨總支的領導下、在系學管辦、團總支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的學生民眾組織,是系部黨政部門與學生之間相互溝通的橋樑和紐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
  • 外文名:Taizhou Technician Institut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tudent Union
  • 創辦時間:2011年9月
  • 所屬地區:江蘇省泰州市
  • 宗旨:服務同學,鍛鍊自我
  • 方針: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簡介,組織機構,組織章程,歷屆領導,主要活動,

簡介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是在系部黨總支的領導和學管辦、團總支的指導和支持下,緊緊圍繞“服務同學,鍛鍊自我”的宗旨,充分發揮學生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工作職能,本著“團結、奉獻、求實、創新”的精神開展工作。在廣大同學的鼎力協助下,經過全體學生會成員的共同努力,不斷拓寬工作領域,完善工作模式,改進工作方法,力求圓滿完成學期初制定的工作計畫,搭起連線老師和學生間溝通的橋樑,協助老師完成各項學生工作。
學生會現設有主席團、辦公室、紀檢部、宣傳部(新媒體中心)、生活部、體育部、社聯部等七個部門,各部門認真工作,團結互助,互幫互利,共同做好學生工作。

組織機構

學生會下屬七個部門:主席團、辦公室、紀檢部、宣傳部(新媒體中心)、生活部、體育部、社聯部
1、主席團◎總領大局,深謀遠慮
(1)主席團是學生會的運作核心,全面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2)帶領全體會員幹部搞好自我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開展工作;
(3)及時傳達上級指示,完成上傳下達的任務,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
(4)及時總結好的工作經驗,推廣先進經驗,表揚優秀幹部;
(5)充分行使學代會賦予的職權,並接受學代會的監督管理。
2、辦公室◎協調一致,上傳下達
(1)負責學生會日常公文的起草處理工作,以學生會的名義發布通知和公告;
(2)根據學生會決定及主席團指示,負責組織協調各個部門共同辦理綜合性工作及學生會的有關重大活動,協助主席團督促檢查學生會各部門對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
(3)負責學生會所有成員的考勤工作;
(4)負責管理學生會公章的使用;
(5)負責整理學生會各種文檔資料;
(6)負責起草學生會各項活動策劃書,活動後寫總結、通訊稿等。
3、紀檢部◎嚴於律己,求實奮進
(1)檢查、督促學生遵守規章制度,依法履行職責; 
(2)對學生會各部門紀律進行考評;
(3)調解學生內部矛盾、查處違紀現象,維護校園秩序;
(4)協助學生會其他各部完成相應的工作。
4、宣傳部◎對內輔佐,對外宣傳
(1)積極落實院系各項學生活動的宣傳任務,開展各項日常宣傳工作;
(2)策劃組織系部、學生會賽事宣傳;
(3)落實院系、學生會安排較重大的宣傳任務;
5、生活部◎體驗生活,服務同學
(1)了解同學們在學校生活期間遇到的各類困難並及時解決,如無法解決及時向學生會及院系有關部門反映;
(2)與執行系部教學環境的義務勞動,搞好衛生環境文明建設,進行定期的檢查評比活動;
(3)負責學生會大型活動後的後勤工作;
6、體育部◎開拓進取,朝氣蓬勃
(1)配合併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共同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任務;
(2)負責學院運動會系部安保工作;
(3)配合主席團做好學生會日常訓練工作;
7、社聯部◎團結一致,釋放光彩
(1)及時向團總支匯報社團工作,社團組織情況;
(2)引導社團動向,規範各社團的制度,活動,調動各社團的積極性,使各社團在統一管理下有序地開展工作;
(3)指導社團與校內外各社團之間的溝通與聯繫,聽取,反映和解決各社團的難題和要求,負責布置、安排、監督我系的社團活動;
(4)組織社團類綜合性活動,濃厚學術科研氛圍,豐富同學業餘生活,通過評選優秀社團,促進社團工作朝著正常、有序的方向發展;
(5)完成院系、學生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發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學生會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是在系黨總支的指導和系學管辦、團總支領導下的學生民眾性組織,是聯繫院、系各部門領導、老師與全系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代表全系學生參與院系教育和管理事務。
第三條 學生會在維護國家和學校的整體利益的同時積極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利益,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協助創造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環境。倡導和組織同學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開展豐富多彩的有益活動,並加強同其他系學生組織的聯繫與合作。
第二章 組織制度
第四條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的組成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由主席團、辦公室、宣傳部、紀檢部、生活部、體育部、社聯部組成。
第五條 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學生會的宗旨是“服務同學,鍛鍊自我”。
第六條 學生會各部門實行分工負責制,各部門須切實履行自身的職責,並有義務支持和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密切配合;學生會全體成員必須明確分工,各盡其職,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條 主 席: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召集全體和部長會議;協調各部門工作;研究提高學生會工作水平的措施;檢查和評價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定期向系黨政、系團總支匯報學生會工作,經常與其他學生會聯繫,接受指導。
第八條 副主席:協助主席開展工作,處理學生會內部事務。主席不在時,負責主持學生會全面工作。
第九條 辦公室主任:協助主席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分會工作日誌記錄;負責起草工作計畫、報告以及各項檔案、材料;建立學生會總檔案,管理學生會財務和辦公用品。
第十條 部 長:主持本部工作,負責召集本部會議,制定本部計畫,總結本部工作;了解同學對本部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及時改進工作;關心本部成員的思想、學習情況;部長應定期向主席團匯報工作並聽取意見,並負責本部成員的考核,對於不合格的成員可隨時向主席團提出辭退建議。
第十一條 部長例會上各部門必須做出前階段的工作總結,並以書面形式提交下階段活動的計畫具體實施方案。活動後必須進行書面總結。各部長的工作必須服從學生會主席團的決定與調配。有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匯報,並負責做好本部和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二條 全體學生會成員對必須參加的會議活動等應積極參加,無故推延的將根據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各部成員應及時保質保量完成本職任務,不能完成者應主動向上一級部門說明和闡述原因,無故不開展工作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處分。
第三章 學生會成員
第十四條 凡信息管理系取得泰州技師學院學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即可成為學生會的成員,可以享有學生會的一切權利。
第十五條 成員有下列權利:
(一)享有平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權對學生會幹部進行監督、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三)可以自由參加系學生會組織的一切活動;
(四)學生會幹部除履行義務外還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虛心接受意見和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設主席1名,副主席2名,下設辦公室、紀檢部、生活部、宣傳部、體育部、社聯部六個職能部門。
第十七條 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各部門職能:
秘書處
作為主席團與各部門之間的紐帶,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合作,傳達主席團指示,協助主席團貫徹學生會的工作方針與基本政策。與其他部門緊密聯繫,有效合作。制定各類規章條例並監督執行,妥善管理學生會的內部資源,保障學生會工作的正常運轉。
紀檢部
圍繞提高我系學生文明自律水平,引導學生參與學生管理,發揮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作用,開展各種文明守紀、從嚴治校的活動;負責做好系部安全隱患問題的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維護學生大型活動的秩序和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全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的文明巡查與督導工作;班級胸卡佩戴情況檢查。
宣傳部
依據院團委、系團總支的工作要求,努力完成各項宣傳任務,及時宣傳報導團的有關精神和團內開展的各項活動;根據國家時事的變化以及特殊的紀念日、節日,以不同的形式開展宣傳報導工作;完成各種大型活動的宣傳報導;配合系團總支和學生會各部門開展各項活動的宣傳工作;配合系團總支搞好各項大型活動的策劃與實施工作。
生活部
收集同學生活上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及時舉辦活動,拉近同學們之間的距離,增強班級凝聚力;教室及衛生區衛生檢查,督促打掃不徹底的班級重新打掃。
體育部
負責學生會成員課餘體育活動等工作的計畫和實施;了解系部同學們對學院各類體育活動,體育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並積極向學院有關部門反映,不斷改善體育設施,推動學院體育活動的開展;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系部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比賽活動。例如籃球、足球、羽毛球、拔河比賽等;負責組織、檢查系部學生會成員的晨練活動,並做好考勤工作;完成系部領導、學生會主席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社聯部
積極指導並督促系部各社團開展有益活動;代表和維護廣大學生社團的正當權益和要求,熱情為社團服務,為院系有關部門與社團的聯繫提供溝通平台,通過正當渠道反映社團的建議、意見和要求,並參與院系涉及社團有關事務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成員選舉和任免
第十八條 學生會副部級以上幹部應由學代會、學生會部長競選大會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 學生會幹事通過招新產生。
第二十條 部長級以下(含部長)成員如不履行其職責,由主席團直接任免,並上報系學管辦、團總支。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所有泰州技師學院信息管理系學生會幹部、幹事,由辦公室監督執行。望所有學生會成員共同維護,相互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生會主席團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調整和修改。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會各級組織可制定有關工作制度,但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公布之日起實施。

歷屆領導

第一屆(部分)
主 席:繆佳慧(2010級)
紀檢部部長:康 凱(2011級)
副部長:姜春梅(2011級)
文體部部長:章之夏(2011級)
生活部部長:肖 鑫(2012級)
第二屆
顧 問:於 超(2013級)
主 席:錢夢晴(2012級,後辭職)
朱 聖(2013級)
副主席:吳欣怡(2013級,後辭職)
盛宇婷(2015級)
譚依雲(2015級,後辭職)
辦公室主任:何燕嬌(2013級)
副主任:高盈盈(2014級)
紀檢部部長:錢雨思(2013級)
副部長:朱秋萍(2014級)
宣傳部部長:臧 燕(2013級)
副部長:盧姝彤(2014級)
生活部部長:趙紫艷(2014級)
副部長:成 樂(2014級)
體育部部長:王紫荷(2014級)
副部長:衛 琳(2014級)
社聯部部長:徐 袁(2014級)
副部長:陳萌萌(2014級,後辭職)
移曉瑩(2014級)
第三屆
顧 問:於 超(2013級)
主 席:朱秋萍(2014級)
副主席:盛宇婷(2015級)
嚴樂宜(2016級)
辦公室主任:高盈盈(2014級)
副主任:黃 潔(2015級)
紀檢部部長:朱 銀(2014級)
副部長:陳 晨(2015級)
宣傳部部長:盧姝彤(2014級)
副部長:葉 童(2015級)
生活部部長:趙紫艷(2014級)
副部長:成 樂(2014級)
體育部部長:王紫荷(2014級)
副部長:衛 琳(2014級)
社聯部部長:徐 袁(2014級)
副部長:移曉瑩(2014級)

主要活動

“超級演說家”演講比賽
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推動校園文化建設,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展現我系學子青春、熱情、富有活力的青春風采,本次比賽將以鍛鍊同學們的膽量和口才為主要目的,把快樂健言貫徹到同學們的生活當中,讓越來越多的學生在一次次開口中學會反思和感悟,彰顯自我品質,達到社會對新一代技工院校學生“站起來能說,坐下去能寫”的更高要求。
辯論賽
為進一步加強我系學生會成員素質教育,增強思辨能力,從而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工作、學習與生活的關係,端正自己的言行,自尊、自愛、自律,為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及和諧校園的構建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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