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是泰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新部門,為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23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舉行揭牌儀式暨第一次全體人員大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 外文名:Taizhou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ureau
  • 成立時間:2019年1月23日
  • 辦公地址:泰州市海陵區永暉路18號 
  • 隸屬機構:泰州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榮偉偉(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簡介,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生態環境的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類標準、基準、技術規範。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計畫並且組織實施,依法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且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統籌推進全市生態文明建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和評價;
(三)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範圍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牽頭負責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負責監督指導國家、省、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管理,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做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且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監督管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市核心設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照國家、省、市規定審批或者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且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環境監測相關工作。承擔執法監測、調查監測、監督監測、應急監測等相關監測管理工作,調查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且進行預警,承擔發布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的有關工作,做好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推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
(十)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制定並且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生態環境信息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和信息化技術指導工作,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大數據、大平台、大系統等;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且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國際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上級生態環境部門應對氣候變化以及溫室氣體減排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歸口管理全市生態環境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
(十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發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的工作;
(十五)完成省生態環境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對各直屬局(分局)實行垂直管理體制,加強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黨的建設。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安全。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研究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文稿;組織開展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信息和數據管理。
綜合業務處
組織編制生態環境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擬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且組織實施。承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工作。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做好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牽頭推進生態環境領域綜合性改革工作。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與評價,承擔市委生態環保辦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處
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監督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工作。指導生態環境普法工作。牽頭開展企業環保信用等級評價、信息公開以及結果運用等工作。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兩法”銜接工作。依法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自然生態保護處
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市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範建設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水生態環境處
負責全市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承擔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擬訂並且組織實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承擔水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監督檢查各地水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大氣環境處
(應對氣候變化處)
負責全市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落實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區域大氣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建立並且組織實施機動車環保監管制度。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監督檢查各地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國家對氣候變化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承擔市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承擔全市生態環境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開展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
土壤生態環境處
負責全市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核與輻射環境管理處)
負責全市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並且組織實施相關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承擔全市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擬訂並且組織實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放射性物質運輸和伴有放射性礦場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制度。負責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管理。負責輻射事故應急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工作。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市核心設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核技術套用項目以及電磁輻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負責輻射安全許可。
科技與監測處
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擬訂生態環境科技發展規劃與計畫,管理生態環境科研項目和成果,組織環境保護新技術的示範與推廣。負責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工作。歸口管理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範工作。承擔全市執法監測、調查監測、監督監測、應急監測等相關監測管理工作。調查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且進行預警。承擔發布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的有關工作。做好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推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工作。
宣傳教育處
制定並且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局新聞審核和發布,負責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實施“6·5世界環境日”等重大環境宣傳教育活動。組織編寫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資料。
財務與審計處
落實國家、省、市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管理市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和項目。提出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和資金使用年度計畫並且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各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市生態環境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處
(基層工作處)
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開展全市生態環境系統教育培訓,指導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垂直管理和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並且做好相關綜合考核工作。
機關黨委
(機關紀委)
負責機關和各直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各直屬局(分局)黨的建設工作,組織對各直屬局(分局)分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機構簡介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是根據《泰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環境保護局的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市水利局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職責,市農業委員會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職責,以及縣(市、區)的相應職責整合,組建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環保垂管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歷史沿革

1972年12月,縣級泰州市三廢治理辦公室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1975年10月15日,縣級泰州市環境保護辦公室
1977年1月27日,縣級泰州市革命委員會環境保護辦公室
1981年4月15日,縣級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1996年8月12日,地級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9年1月23日,泰州市生態環境局

現任領導

泰州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榮偉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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