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此報告發表於2014年,由泰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2014年,市質監局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不斷增強信息發布的主動性、權威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質監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為了依法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市質監局黨組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重新調整成立了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直屬單位和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政務公開工作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局屬各單位也相應建立領導小組,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系和工作格局。制定發布《泰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內容、範圍、職責,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三、發布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以及互動交流情況
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油改氣”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引起媒體和民眾關注。為此,市質監局聯合《齊魯晚報·今日泰山》對泰安相關政策進行解讀,回應社會關切。
四、推進和完成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主動公開部門預算和決算,主動公開一條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信息。
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能、機構設定調整後,及時在網站更新。公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山東省地方標準132項。公開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管理辦法27項;公開泰安市紡織纖維檢驗所業務受理工作流程圖;公開特種設備、食品相關產品許可辦理須知2項;公開註銷部分逾期未複審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公告2次;公開1條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信息;公開2014年部門預算和決算。公開業務動態460條。
(二)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市質監局充分利用本單位入口網站、市政府入口網站、報紙、電視、宣傳欄等載體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為了使質量技術監督的各項政務工作置於民眾的監督之下,我們採取多種形式進行了政務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一是設立政務公開欄。各單位在辦公地點和服務視窗的顯著位置設定政務公開欄,公開各項政務內容。二是在市質監局入口網站專門設立政務公開視窗向全社會公開政府信息。三是在市政府入口網站上公開。四是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採取電視播放、報紙刊登、上牆張貼、印發明白紙等向社會公開,並利用質量宣傳月、世界計量日、“政風行風熱線”等時機進行各項質量技術監督政務宣傳活動。五是對需要內部公開的事項,利用工作通報、情況通報、網站信息、召開不同層次的會議在內部予以公開。同時,完善相對集中的行政許可制度,將14項行政許可事項集中受理和初審,建立了“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工作模式。工作中推行行政許可“八公開”,建立了“受理、審查、批准、證後監管”4個環節相對分離的制度,統一規範流程,明確辦事標準,嚴格按照程式和時限辦理,確保了行政許可工作的合法、規範、高效。
六、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當面申請、網站提交、電子郵件、傳真、信函和其他形式申請公開情況;
市質監局2014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3件,其中2件按時回復;1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內容,申請人未在規定時限內做出更改補充。
七、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一)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行政複議及應對情況;
2014年,市質監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複議。
(二)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行政訴訟及應對情況。
2014年,市質監局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起的行政訴訟。
市質監局嚴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工作。在《泰安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中,對保密審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按照“誰公開、誰審查、誰負責”,未經審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嚴禁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九、所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措施和落實情況
所屬事業單位都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和市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和檔案,主動公開業務流程辦理、考試計畫、許可辦理須知等內容,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
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有待於進一步梳理、拓展;
(二)針對問題和不足的改進情況;
進一步加大政府關注、社會關心的政府信息的公開力度。
(三)下一步的工作。
一是加強輿論宣傳。加強對質監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宣傳報導,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重要性的認識。
二是狠抓貫徹落實。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狠抓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保證公開暢通,及時將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進行公開,推動政務公開整體水平的提高。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實施政務公開的配套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確保政務公開規範運行。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加強對政務公開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明查暗訪,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是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制定詳細、操作性強的政務公開考核細則,並納入全年工作考核的範疇,進一步促進政務公開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