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2011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
一、概述
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於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全面貫徹實施《條例》,我局高度重視,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時制定了公開指南及公開目錄,確定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充分發揮主動公開在信息公開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開內容、建立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結合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的檔案要求,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思想、政務公開原則、公開內容、公開形式、具體要求、組織領導、監督保障措施等,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
(一)公開內容
2010年我局主動公開信息64條。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機構職能類3條,占 4%;政策法規類37條,占57%;規劃計畫類4條,占6%;業務工作類20條,占31%。
重點公開的內容包括:1、機構職能信息公開情況:主動公開了機構職責、領導成員及分工、內設機構、工作規範。2、政策法規信息公開情況:主動公開了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章:《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國有煤礦瓦斯治理規定》、《國有煤礦瓦斯治理安全監察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煤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規定》、《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等。檔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所有煤礦必須立即安裝和完善井下通訊、壓風、防塵供水系統的緊急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提高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準入標準的通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加強煤礦機電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省煤炭工業局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強化煤礦防治水管理十項特別規定》、《山東省煤炭工業局強化煤礦“一通三防”管理十項規定》、《泰安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泰安市煤礦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辦法》、《泰安市煤炭工業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頂板管理工作的意見》。3、規劃計畫信息公開情況:主動公開了年度重點工作安排和年度工作、階段性工作進展情況和完成情況總結。4、業務工作信息公開情況:主動公開了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其它行政執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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