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地震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基本情況概述
2014年,市地震局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各項規定,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狠抓落實,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落實責任。市地震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提高機關效能的重要內容來抓,與防震減災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做到了組織機構、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三落實。同時根據《條例》要求,將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科室,並要求各科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提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所需內容,形成了職責分明、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確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健全機制,規範運行。市地震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公開事項的責任部門和公開程式,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制定完善了各項規章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制定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規程,明確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秩序。
(三)編制指南,充實目錄。按規範編制、公布《泰安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充實《泰安市信息公開目錄》,完成了對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信息的分類界定。
(四)加強保密審查,規範保密程式。市地震局將保密審查與公文運轉和信息發布結合起來;堅持“先審查、後公開”和“一事一審”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開展保密審查。建立政府信息發布登記制度,確定從政府信息制訂到發布各環節必須保密審查的程式,每份政府信息必需由擬辦人提出是否保密或公開意見,分管領導初審,主要領導簽發後方可公開,確保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質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載體建設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組織機構概況信息、法規公文、工作動態、重要會議、公示公告、震情災情、地震應急信息等。
(二)公開的主要方式
我局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山東省地震局的要求,積極拓展信息公開渠道,及時發布政府信息,努力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
一是及時主動在局入口網站和市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信息。本年度通過泰安市防震減災信息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0條,其中,工作動態69條,震情災情信息21條。通過泰安市政府門戶網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9條。
二是利用報紙和電視媒體等,多渠道公開信息。我局在泰安日報開闢《防震減災知識》專欄,每月1期;在泰安廣播新聞台開闢《防震減災知識》專欄,每周2次播出。國家防災減災日期間,在泰安電視台黨建頻道播出了《地震發生時如何避險逃生》宣傳片和《家園》紀錄片。
三是在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地震行政審批服務視窗提供查閱資料。專門設定資料取閱架和諮詢台,免費向公眾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文本、摘要、科普知識等文字資料。
四是通過12322防震減災諮詢熱線,熱情提供諮詢、解答民眾的問題。
(三)加強政務信息公開載體建設
充實完善了市局入口網站,市地震局入口網站對領導簡介、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行業概況、工作動態、震情信息、震害防禦、政策法規、行政許可等進行了網上更新公開,完善了專門的更新維護管理制度,將網站的各個板塊內容根據業務實際分配到相關責任科室進行更新維護。網站功能強大,內容豐富、操作方便,一年來訪問量達到3萬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及收費與減免情況
2014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的過程中,未收取任何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4年度,我局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和行政訴訟案。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儘管我局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了很多工作,但也存在不足,突出表現在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不夠及時、質量不高等方面。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局將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完善措施,不斷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進一步加強教育,提高全局幹部職工對實施“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主動性和緊迫感。
(二)繼續加強對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
(三)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在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特例”的基礎上,在堅持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避免出現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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