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市公安局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按照《條例》、《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泰安市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及相關法規檔案的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
本報告公布時間為二00一年二月,匯報了政府信息公開基本情況和採取的主要措施。
基本情況,主要措施,
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按照《條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本年度市公安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99條。其中機構職能類14條;政策法規56條,業務工作信息432條(含機動車駕駛員違法信息、各類機動車輛管理信息);統計數據12條,其他信息85條。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本年度未發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市公安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情況,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的情況。
(三)因政府信息公開發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本年度未發生針對市公安局因政府信息公開而提起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2010年沒有產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收費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情況。201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總數31人,其中市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4人,各部門27人,全部為兼職人員。
主要措施
(一)健全機構,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組織保障。市公安局在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的基礎上,根據省、市政府要求,進一步調整了信息公開主管部門,進一步理順關係,由原來的市局紀委分管調整到市局指揮中心秘書科主管,健全了由市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高榮國分管,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中心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工作人員,充實了由市局指揮中心、紀委、法制等有關部門業務骨幹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市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加強載體建設,拓寬政府信息公開形式。進一步完善了市局官方網站,在原有網站基礎上,進一步改版升級,於今年9月份開通了“泰安公安服務線上”網站,分為“政務公開、警方之聲、警民互動、網上辦公、社區警務”五大板塊,按照各欄目主題內容、業務特點、功能需求等不同,分別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管理維護。並制定實行了《泰安公安服務線上管理辦法》,進一步拓寬、規範了政府公開形式和內容。大力推行“陽光執法”。推行執法告知、案件回訪回告、公開調解和公開聽證等制度,在全市基層執法單位和視窗單位把執法依據、程式、流程、結果公之於眾。大力推進網上警務公開,及時更新網上警務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增強執法透明度,確保執法權力始終在陽光下運行。健全完善並落實新聞發布會制度,召開新聞發布會6次。積極參與“陽光政務熱線”、“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節目,積極參與了2次 “政風行風熱線”直播節目,市局主要領導親自上線,解決民眾問題,與各界民眾互動對話,共解答、辦理民眾反映的問題51件,受到了各界民眾的好評。開通“局長公開電話”和“24小時警務熱線”,隨時接聽民眾舉報和反映問題,完善社會監督評價體系,進一步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
(三)加強監督,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市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紀檢監督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評,對查出的問題認真進行分析整改。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完善社會評議、投訴舉報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起了規範、有效的監督考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