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殺妻騙保案

泰國殺妻騙保案

泰國殺妻騙保案,指2018年10月29日,張英(化名)同丈夫張軼凡攜女兒一同去普吉島旅遊,隨後被發現死亡,張英家人認為是女兒的丈夫為了巨額保單殺了人。

2018年12月14日晚,新京報記者赴泰國見到了“殺妻騙保案”中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方文川,他稱,涉案男子張凡(化名)已認罪,想要將張凡引渡回國受審的可能性不大。

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時(當地時間),天津男子張軼凡被普吉府檢察院,依據泰國刑法第289(4、5)條,以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提起公訴。在普吉府法院宣判,當庭宣判張軼凡獲無期徒刑

2021年4月27日,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張某凡已被改判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國殺妻騙保案
  • 發生時間:2018年10月29日
  • 發生地點:泰國普吉島某酒店
  • 案件性質:謀財害命殺妻
  • 宣判日期:2019年12月24日
案件經過,案件處置,警方逮捕,立案逮捕,案件披露,嫌犯認罪,被控謀殺,請求協助,證據曝光,開庭審理,依法宣判,

案件經過

2018年10月27日,天津男子張某凡帶著妻子小潔及20個月大的女兒,一起去泰國普吉島遊玩。
泰國殺妻騙保案
泰國殺妻騙保案
2018年10月29日,張英被發現死亡,此前,張某凡已陸續為妻子購買多份保險,保險金額超千萬元,受益人是他自己。張英家人認為是女兒的丈夫為了巨額保單殺了人。
2018年12月,一篇“天津男子給妻子買3000餘萬保險後普吉島殺妻”的報導引發關注。報導稱,天津一男子在泰國普吉島一別墅酒店將妻子殘忍殺害後,偽造現場謊稱“妻子溺亡”,事後家屬發現若干受益人為該男子的保單。
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對張凡涉嫌保險詐欺立案偵查,並於2019年2月將保單、打賞主播等證據提供給原告方。

案件處置

警方逮捕

2018年11月2日,張凡被卡馬拉警方逮捕,根據泰國法律,第一階段調查共有84天,2019年1月25日是檢方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最後日期。

立案逮捕

2018年12月11日,從中國駐宋卡總領館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男子已被泰國警方立案並逮捕,案件還在調查取證環節,領事館還沒有得到泰國警方的調查結果。“關於是否會將該男子引渡回國,要徵求家屬意見和中國警方的意見,領館會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協助。”

案件披露

2018年12月12日,泰國卡馬拉警局警長Somkit Boonrat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披露了“殺妻騙保”案發詳細經過及事件審理過程。
泰國殺妻騙保案
被害人小潔
Somkit Boonrat介紹說,事發時,嫌疑人張某凡故意將妻子按入水中讓她溺水而亡,然後才鬆手,“之後他自己回到房間裡去休息,過一會再出來看她死了沒有。又過了一會兒才打電話給酒店,讓他們來幫忙救妻子小潔,酒店員工找來急救隊幫忙,使用恢復心律等措施。此後送到醫院繼續救,這時來不及了,(人)已經死亡。”
在醫院中,張某凡跟醫生商量說想先把遺體送回中國。此次出遊一行三人,除了死者,還有一個兩歲女兒。張某凡和女兒回中國後,通知了小潔的家屬,家屬對女婿產生懷疑,並讓女婿一起來泰國接遺體。

嫌犯認罪

2018年12月14日晚,新京報記者赴泰國見到了“殺妻騙保案”中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方文川,他稱,涉案男子張凡(化名)已認罪,想要將張凡引渡回國受審的可能性不大,同時他希望涉事保險公司能主動提供保險原件、照片複印件和簽名等資料,在泰國庭審中可有效證明張凡是為騙保有預謀地謀殺妻子。

被控謀殺

2018年12月26日,北青報記者從方文川律師的助理章紅媛處了解到,根據最新證人口供記錄和相關證據,警方最終以泰國刑法第289(4、5)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狀正式控告該案嫌疑犯張某,12月26日警方將在律師和翻譯陪同下,進去監獄正式通知張某被控告之新罪狀,泰國刑法289條為死刑判決。26日警方通知嫌疑犯張某後,無論張某是否接受或否認此罪狀,警方將在新年後將該案移交給檢方,經檢方審核後,檢方將在1月25日之前向普吉府法院申請刑事立案,正式起訴張某。
女方家屬張先生告訴北青報,律師披露的案件進展屬實,女方家屬已經從普吉島返回了國內。
2019年1月28日,新京報記者從受害者張英辯護律師處獲悉,天津一男子涉嫌“殺妻騙保”一案已進入泰國法院審理程式,嫌疑人張凡於25日下午到庭聆訊,在徵詢被告人對檢方起訴罪狀接受與否時,張凡予以了否認。泰方或在一個半月以後開庭。
天津警方也於日前抵達普吉島,與當地警方交換了相關證據,並在曼谷與受害者泰方律師,交換意見商討案情 此外,受害者家屬已向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天津銀保監局的行政訴訟狀。家屬還將於1月29日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民事訴訟狀。

請求協助

2019年1月9日,北青報記者獲得一份由親屬轉達的天津“殺妻騙保”案受害者小潔的父母聯名喊話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各涉案保險公司,請求得到協助的書面檔案。檔案中,小潔父母表示,2018年10月29日案件發生,已有68天。除已經掌握的涉及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同方全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四份紙質保險契約以外,未獲取到其它涉案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即使是上述已經確定的涉及到的保險公司,亦未向家屬全面介紹上述保險契約的訂立過程。

證據曝光

2019年2月14日,新京報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獨家獲悉,由天津警方向普吉府警方提供的張凡涉案證據:張凡曾偽造妻子簽名,投保11份,保險額總價值2676萬元。這些證據將在第一次庭審時,由普吉府檢方提交至普吉府法院。

開庭審理

協商時間
2019年2月,受害人小潔的父親張仁儉對南都記者稱,因檢方需要時間準備證人名單,協商開庭審理時間定在2019年3月25日。
正式開庭
2019年7月5日上午9點,案件在泰國普吉府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庭審中,原告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中國警方的調查檔案及其它補充檔案,包括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涉案保單明細目錄和檔案檢驗鑑定書。對此,被告律師提出反對。但法官表示,允許原告律師提交證據補充檔案並歸入本案卷宗。本案將於泰國當地時間7月5日下午1點30分繼續開庭,出具屍檢報告的法醫將出庭作證。
2019年8月8日上午9點,此案繼續開庭,期間死者親屬將出庭作證指控殺妻動機,男子方面主張“激情殺人”,否認蓄意謀殺,男子擬於13日做自辯陳述。開庭時間為原告、被告、法庭三方商定,擬定於8月8日、9日和13日。
2019年9月3日晚上9點,泰國殺妻騙保案在泰國普吉府法院結束了最後一次庭審,被告人張某凡當庭翻供,拒絕認罪。歷經3輪9次庭審後,本案已審理終結,將於2019年11月8日上午10點宣判。
延期宣判
11月8日上午10點,該案主審法官出庭宣布:“由於案情重大,證據檔案較多”,法院需要更多時間研究,並且該案判決必須交給泰國南部法院管理辦公室核審,經過法官與到庭所有人員解釋溝通,徵得原告和被告雙方同意後,決定將該案延期至12月24日上午10點宣判,屆時將不再延期。
遇害者家屬訴求
2019年12月9日,泰國“殺妻騙保”案女方代理律師方文川表示,受害者家屬訴求一直是判被告死刑,對結果不滿意將抗訴,不過律師也表示,泰國死刑判得少。律師還認為,保險公司對投保信息審核不嚴,應承擔一定責任。因案情重大,該案延期至12月24日宣判,屆時不再延期。

依法宣判

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時(當地時間),天津男子張軼凡被普吉府檢察院,依據泰國刑法第289(4、5)條,以蓄意謀殺、殘忍傷害他人致死罪提起公訴。此案的審理歷時5個多月,先後開庭3輪總計9次庭審,張軼凡在最後一次庭審上全盤翻供,主張“激情殺人”。此案在普吉府法院宣判,當庭宣判張軼凡獲無期徒刑。
放棄抗訴
2020年4月27日,在泰國殺妻騙保的天津男子張軼凡被判無期徒刑後未抗訴,遇害者律所顧問章紅媛表示已過3月24日的最後抗訴時間,已被從此前羈押的普吉監獄,轉移至Nakhon Si Thammarat監獄服刑。
家屬抗訴
因考慮到在泰國服刑,張凡面臨減刑的可能,受害者家屬就普吉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向泰國抗訴法院遞交了抗訴書,請求改判張凡死刑。此外,抗訴後不會再進行開庭審理,抗訴法院會在審查案件後直接給出最終判決。
重新改判
2021年4月27日,泰國殺妻騙保案被告張某凡已被改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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