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住房銀行是按照泰國 《政府住房銀行條例》於1953年建立。目的在於為居民購買住房提供資助,與國家住房管理局共同努力進行住房開發,以解決居民住房困難。該行為政府全資所有,歸財政部管理。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有存款、借款、發行債券等。
目前吸收四種類型的存款,即活期存款、儲蓄存款、定期存款和固定住房存款,存款為最重要的資金來源; 此外,還有向財政部和政府儲蓄銀行的借款和向國外的借款。資金運用主要是貸款和投資。貸款是資金運用的最主要形式,約有80%的資金用於貸款,主要有透支貸款、個人貸款、住房項目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