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隸屬縣人民政府的人事編制、勞動保障行政事務管理部門,主要職能包括以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管理為核心的公共人事管理職能,及以促進就業、維護勞動關係穩定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核心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現有5個內設機構,下設3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及22個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屬性:人事編制
- 數量:22個鄉鎮
- 對應:內設機構
部門設定
機構職能
4、負責全縣人才資源的規劃、開發工作。綜合管理人才中介機構和人事代理;擬定人才流動、人事代理、人才市場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全縣人事爭議仲裁制度,管理本縣各部門和縣直單位的人事爭議案件。承辦縣直單位人員流動的相關手續。
5、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工作。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離退休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職務)考核晉升以及管理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縣企業職工工資及其他勞動報酬進行巨觀管理;制訂和實施經營者收入分配及用人單位勞動者最低工資政策;管理和監督機關、企事業單位工資基金;實行企業工效掛鈎。
6、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制定軍轉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的安置管理服務工作。
7、綜合管理全縣職業技能開發工作。負責職業技能培訓、競賽、辦證。對全縣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進行規範管理。
8、制定全縣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縣、鄉、村、組四級勞動保障服務體系,認真做好睏難群體就業幫扶工作;規劃全縣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規範和指導勞動力市場運行,打擊各類非法勞動力中介行為。建立和執行勞動監察制度,代表縣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承辦全縣範圍內的勞動爭議案件。全面實行勞動契約制度,規範管理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