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尿促卵泡激素,適應症為1.用於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綜合徵)且對枸櫞酸克羅米芬治療無效者。2.用於輔助生殖技術超促排卵者。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尿促卵泡激素
- 藥品類型:處方藥
成份
性狀
適應症
2.用於輔助生殖技術超促排卵者。
規格
用法用量
1.用於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綜合徵)且對枸櫞酸克羅米芬治療無效者。
本品的治療目的是產生單個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後使用HCG促使卵子釋放。
本品可在一個療程內每日注射,在有月經的患者,治療應在月經周期的頭七天內開始。
應根據患者的反應來調節治療方案。通常的治療方案開始是每天注射FSH達75IU~150IU,如果必要的話,間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減少75IU,以獲得適度的(而非過度)的反應,如果4周后治療反應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療就應停止。
如果反應適度,在最後一次注射本品後24~48小時,應單次肌注劑量10,000IU的HCG,並建議患者在套用HCG的當天或第二天過性生活。
如果反應過度,就應停止治療並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套用較前一周期劑量為低的治療方案。
2、用於輔助生育技術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療方案包括在月經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開始每日套用150~225IU的本品,根據患者的反應調整劑量(每日最大劑量不超過450IU),繼續治療,直到獲得足夠的卵泡發育。
在最後一次注射本品後的24~48小時,單次注射劑量10,000IU的HCG以誘導卵泡的最終成熟。
現在已廣泛套用GnRH的激動劑的降調節(Down-regulation)來抑制內源性的LH峰並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藥方案中,一般在激動劑治療近兩周后,開始套用本品,繼續套用這兩種藥物,直到獲得足夠的卵泡發育。
舉例說明,在頭七天可肌注225IU的本品,根據卵巢的治療反應調節此後的劑量。
不良反應
在少數病例套用本品治療後可出現多胎兒,其中大部分為雙胞胎,在體外受精中,這種現象與胚胎複製的數目有關。
由墮胎或流產所致的妊娠失敗和由其他生育問題所致的妊娠失敗的發生率類似,如果有輸卵管病變的病史,則有可能發生異位妊娠。
有嚴重肺病(如肺不張,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報導。
禁忌
2.妊娠或哺乳期婦女。
3.卵巢、乳腺、子宮、下丘腦或垂體腫瘤。
4.尚未診斷明確的陰道出血。
5.原發性卵巢功能衰竭。
6.與多囊卵巢無關的卵巢囊腫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宮纖維瘤不宜妊娠者。
注意事項
堅持套用所推薦的治療劑量,並監測治療方案以減少卵巢過度刺激症的發生,在臨床驗證中,嚴重的卵巢過度刺激症的發生率低於1%。
套用本品治療過度的卵巢反應一般不誘發明顯的不良反應,除非使用HCG來誘導排卵或已發生妊娠。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通常發生在套用HCG治療或排卵後1~2周。
如果出現骨盆疼痛、腹脹等症狀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測定或超聲檢查提示過度的雌激素反應,應中止本品的治療,並不再接用HCG治療,同時避免性交以防止發生卵巢的過度刺激。
可能出現諸如腹水、心包滲出、胸膜積水、血液濃縮、繼發性醛固酮增多症,或高凝狀態等。應通過適當的醫療措施來控制這些症狀,包括避免不必要的骨盆檢查,如果不發生妊娠,這些症狀通常在月經到來之後自行消失。
對於有乳糖過敏史的患者,必須考慮到本品含有乳糖成分。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與GnRH激動劑合用時,需要增加本品的劑量以達到適當的卵泡反應。
藥物過量
藥理毒理
藥代動力學
吸收:單劑量皮下和肌肉注射該國外同品種,FSH血漿濃度達到最大的時間分別為20.5小時和17.4小時,但多劑量注射該國外同品種,均約為10小時。
清除:單劑量皮下和肌肉注射該國外同品種的平均半衰期分別為31.8小時和37小時,但其多劑量(7天)注射該國外同品種分別為20.6小時和15.2小時。
貯藏
放置在兒童不易看到和觸及的地方。
在小瓶上標示的有效期內使用。
配製後立即使用。
包裝
包裝材料:Ⅰ型玻璃瓶 + 藥用橡膠塞
有效期
建議溶解後立即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