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蘇聯盟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

波蘇聯盟友好互助和戰後合作條約,波蘭與蘇聯之間的條約。1945年4月21日在莫斯科簽訂,同日生效,為期二十年,規定雙方對納粹德國戰鬥至最後勝利,不單獨媾和;戰後必須保持“牢固和永久的友誼”,共同以軍事等手段反對戰後“重新執行侵略政策的德國”。1965年4月8日兩國續訂友好互助條約,重申前條約的宗旨原則,為期二十年,可順延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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