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的海和國際航運協會

各國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經營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而聯合組成的國際航運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羅的海和國際航運協會
  • 性質:國際航運民間組織
  • 創辦原因:維護自己的利益
  • 人數:93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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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是世界上最大的代表船舶所有人利益的國際航運民間組織之一。

發展

1901年波羅的海和白海的航運業開始陷入危機,競爭加劇。從事該地區航運業務的英國、丹麥、德國、瑞典等國的船舶所有人為了緩和競爭、穩定運價,於1905年11月建立了波羅的海和白海公會。入會的船舶所有人遍及11個國家,共擁有船舶1056艘,約250萬載重噸。其後,會員擴大到船舶經紀人和維護船舶所有人利益的組織,如船舶所有人協會、船舶所有人保賠協會等。1911年船舶所有人會員增為284個,擁有船舶1904艘,約500萬載重噸,占當時世界商船隊總數的8%。此外,尚有160名船舶經紀人會員和 6個團體組織會員。隨著會員分布範圍更廣和公會的活動範圍日益擴大,公會的宗旨也從穩定運價、緩和競爭逐漸轉為在更廣泛的範圍內維護各國船舶所有人的利益。1927年公會正式改名為波羅的海和國際航運協會,總部設在丹麥哥本哈根。截至1984年9月,協會會員遍及100個國家和地區,計有船舶所有人會員935個,擁有船舶3.06億載重噸,約為世界商船隊總噸位的47%;船舶經紀人會員1786名;團體會員51個。

協會任務

①聯合船舶所有人和其他與國際航運有關的人和組織,研究與航運有關的事項並考慮應採取的措施;
②向會員通報對船舶所有人的不合理費收、索賠和業務手續等,提供各種諮詢服務和情報資料,並就世界港口和航線情況、港口費收制度的變化、租船業務等及時提供有關建議,為維護船舶所有人的利益服務;
③擬訂和印發各種標準租船契約、提單和其他單證等範本,並對各種機構擬訂的契約和單證進行研究評價;
④就與航運業相關的事項和各方聯繫、會商。
協會還廣泛參加國際有關航運的活動,已在國際海事組織和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中取得諮詢地位,並與國際航運商會、國際商會和國際海事委員會等組織在制訂貨運單證方面開展合作。協會還出版每周報告、 專門報告、 雙月通訊、年度報告等通告航運情報、新的租船契約格式等。

其他信息

協會每兩年召開會員大會一次,選舉協會領導人總裁、副總裁和董事,討論董事會提出的報告。董事會每兩年召開會議一次。董事會任命24人組成執行委員會,在董事會領導下執行並監督協會的業務和事務。在執行委員會領導下設有單證委員會,負責處理單證檔案事宜。總裁、副總裁是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和單證委員會的當然成員。

上海中心成立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上海中心2月25日在浦東揭幕。作為全國首家由國際性行業組織設立的民辦非企業組織,該中心的成立既是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大事件,也是我國社團組織管理領域的重要創新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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