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札那共和國國旗

波札那共和國國旗是長方形,旗地中間為一道平行的黑色寬條,黑色部分上下是白邊。兩道白邊上下為平行的藍色長方形。黑色寬條象徵占波札那人口絕大多數的黑人,白邊象徵占人口少數的白人,藍色象徵藍天。旗的寓意是在非洲的藍天下,黑人和白人團結生活在一起。19世紀初,英國殖民勢力侵入,淪為英國的“保護地”。

1966年2月由貝專納(波札那獨立前名稱)自治政府與英國在倫敦制憲會議上制定,同年9月30日波札那獨立時正式生效。1972年和1983年曾作少量修改。共有9章128條。憲法規定波札那是主權共和國。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由國民議會選舉產生。總統有權召集、休止或解散議會,總統任免副總統、部長、檢察長、首席法官等高級官員,總統有權宣布全國緊急狀態,頒布特赦令。總統和國民議會組成國會行使立法權。另設酋長院作為國民議會的諮詢機構。國民議會通過的法案需經總統批准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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