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物證學鑑定

法醫物證學鑑定,專指對與涉訟案件有關的客體,包括人體和其他生物的器官、組織、分泌物和排泄物,如肌肉、骨骼、牙齒、毛髮、指甲、血液、腦脊液、玻璃體液、羊水、唾液、汗液、精液、陰道液、大便、小便、痰液、嘔吐物等及其斑跡進行法醫學檢查後作出的鑑別和判定。旨在為案件偵查提供線索,為審判提供證據。主要由偵查機關等通過現場勘驗、檢查、搜查等方法提取,並妥善保存,送至專門鑑定機構進行鑑定。部分案件鑑定對象亦可由有關組織或個人提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醫物證學鑑定
  • 類型:法醫物證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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