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德國的軍事統制經濟是德國希特勒專政時期高度發展的軍事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經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西斯德國的軍事統制經濟
- 地點:德國
- 產生:1929~1932年
- 詞性:名詞
產生背景,社會危害,主要內容,
產生背景
1929~1932年,德國遭到資本主義歷史上最深刻的世界經濟危機的猛烈打擊。1933年1月,得到德國壟斷資本青睞的A.希特勒(1889~1945)乘機竊取了政權。希特勒法西斯政權(1933~1945)是金融資本的極端反動、極端沙文主義、極端帝國主義分子的公開恐怖專政。這個政權秉承德國壟斷資本的意志,服從於準備和進行侵略戰爭的需要,把國民經濟全面轉上了軍事化的軌道。
社會危害
對外侵略戰爭給德國人民帶來了深重災難,使 700萬德國人喪生,使德國的物質和文化財富遭到了空前的破壞,而壟斷資本家卻大發橫財,僅從國家戰時訂貨中至少獲得了700~800億馬克的利潤。
完全破產隨著希特勒的軍事侵略失敗和戰場轉入德國境內,法西斯軍事化經濟的脆弱性充分暴露,原料儲備逐漸枯竭,供應脫節日益嚴重,勞動力的補充遇到巨大困難,交通運輸混亂不堪。從1944年秋天起,德國工業生產直線下降,已無力支持法西斯的戰爭機器。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英勇鬥爭,包括德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德國人民的反法西斯運動,決定了希特勒匪幫必然覆滅的命運。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國無條件投降,其軍事統制經濟也完全破產。
主要內容
①為了對國民經濟實行全面的軍事化調節,法西斯政權陸續建立起一整套經濟調節機構:1933年 7月,在德國經濟部下面設立德國經濟總委員會,負責指導國家經濟政策和法令的制訂;1934年根據“德國經濟有機結構條例”,按產業部門組成四級經濟集團和在全國經濟院下面按地區組成州經濟廳及其下屬分支機構;配合擴軍備戰的“新四年計畫”,1936年設立“執行四年計畫全權機關”;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設立隸屬於國防軍最高指揮部的經濟總署;1942年在軍火彈藥部下設“軍備委員會”等。上述各機構的共同任務是推行經濟軍事化。但由於它們多平行並存,職能重複,彼此間爭權奪利,矛盾很多。
②結合備戰和進行侵略戰爭的幾個“四年計畫”,國家急劇擴大軍費支出,向壟斷組織進行大規模的軍事採購和訂貨,並通過增加稅收、增發國債、實行通貨膨脹和掠奪德國占領區,把沉重的戰費負擔轉嫁到德國勞動者和德占區廣大人民身上。在6年半準備戰爭期間(1933~1939年秋),德國備戰支出達900億馬克(其中直接軍費約400億馬克),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支出的3/5和國民收入的1/4。在這幾年裡,德國實收稅款增加600億馬克,國債總額和流通中的貨幣量各提高兩倍以上。戰時6年(1939~1945),德國軍費支出更高達6220億馬克,占國家預算支出的92%,超過同期德國本土(按1937年國界)國民收入的15%。戰時國家軍事採購和訂貨累計達幾千億馬克。為了彌補這筆巨額軍費,法西斯政府對內橫徵暴斂,對外瘋狂掠奪占領區。戰時稅收總額達1827億馬克,國債增加了3422億馬克,流通中的貨幣量多了5倍以上。德國對各占領區的掠奪,據不完全統計,至少超過2000億馬克。
③根據壟斷資本集團的利益,法西斯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反動措施,以加強資本的積聚和集中。這些措施包括:煽起極端沙文主義的“排猶運動”,剝奪德國猶太人的幾十億馬克資本,把它強制轉到德國財閥和法西斯黨魁手中;1933年7月,頒布“卡特爾條例”,大搞強制卡特爾化,迫使大批中小局外企業併入壟斷組織。1930~1936年,德國已登記的卡特爾總數由2100個增加到2500個,戰時數以千計的低級卡特爾又被迫併入更大的壟斷組織;1937年實行“股份公司改革法”,使大多數中小公司遭到淘汰;從1937年起,藉口“清理”小手工業和小商號,勒令幾十萬手工企業和零售商店關門等。結果,還在30年代末,德國的資本已進一步集中於各康采恩手中,它們控制了全國股份資本的4/5強。
④國家對經濟實行全面的軍事化的干預和調節,把原料、勞動力、資金和設備優先供應給同軍需生產有關的部門,導致重工業特別是軍火工業的畸形發展。1933~1939年,消費資料生產只增加43%,生產資料生產卻增加了2.1倍,而軍火生產竟擴大11.5倍。1939~1944年,德國直接參加軍需品生產的工人人數又增長 1.8倍,軍工生產則增加了4倍。
⑤發展國家壟斷資本,同時又在對私人壟斷組織有利的條件下,把部分國有財產重新轉讓給私人。1939年,國家壟斷資本超過200億馬克,約占全國總資本的1/5強,1943年進一步占到全國總資本的 1/3。由法西斯新財閥控制的“赫爾曼·戈林公司”康采恩的崛起是德國國家壟斷資本急劇膨脹的突出事例。當在經濟危機年代虧本的企業轉為贏利時,法西斯政府又把在重工業企業、銀行和輪船公司的大批國家股份,廉價賣還給了有關的私人壟斷資本集團。
⑥壟斷資本同法西斯政權緊密結合,使用一切手段,加強對外經濟擴張,瘋狂地掠奪各占領區。戰前德國對外經濟擴張的矛頭,首先指向東南歐各國和拉丁美洲一些國家。它利用經濟、政治和外交手段,強迫各國同德國分別簽訂“雙邊貿易協定”,實行不利於各國的“劃撥清算制度”(即以貿易貨的非現金結算制度),系統地掠奪各國的戰略原料和農產品,並擴大對各國的商品輸出,力圖使這些國家變成德國的農業原料附庸。30年代,德國對外投資急劇上升,1938年達到40億美元,即比1929年多兩倍以上。德國壟斷資本還積極恢復其在各國際壟斷組織中的活動,與國際壟斷資本加緊勾結。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國在“歐洲新秩序”的幌子下,對它占領的歐洲大陸11國和蘇聯西部地區,實行全面的掠奪,包括巨量的軍事裝備、交通工具、黃金外匯、戰略原料和工農業產品(見彩圖)。德國的新老財閥強占了占領區的大部分企業,德國地主富農搶奪各國農民的土地,德國占領軍除肆意搶劫“戰利品”外,還用暴力把1000多萬外國戰俘和居民驅往德國作苦工,其中約有半數被折磨而死。
隨著軍事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發展,德國壟斷資本同法西斯政權的結合不斷加強。在法西斯政權統治時期,壟斷寡頭及其親信大批兼任政府機構、特別是軍事經濟調節機構的官職,而希特勒、H.戈林(1893~1946)等數百個法西斯頭目,則變成新的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