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釋義
“
銘文”(inscriptions)指刻在建築、石碑、獎牌、證章上的文字,這種文字的特點是短小精悍,目的是要使它流芳百世,所以需要對內容進行反覆推敲、千錘百鍊。因此“
銘文”屬於文學修辭的範疇。
“美文”(belles-lettres),《法漢詞典》譯為“純文學”。法文《
拉魯斯普通名詞大詞典》中的定義是:“文學、修辭、詩歌藝術的總體。”修辭和詩歌也可以由“文學”來概括。
根據法文名稱及中文尚簡的原則,將 “銘文與美文學術院”簡稱為“文學院”是比較確當的。儘管其研究範圍超出了文學,但是譯名緊貼原文是穩妥的辦法。如果名稱跟內容相去甚遠,法國人會自行更正,既然他們沿襲原名而未作更正,則說明此名稱跟內容差別不大。
主要職能
文學院的主要作用是鼓勵和促進歷史、考古及文獻研究。更具體一點的定義是:從事對古代、中世紀、古典時期文明以及歐洲之外文明的古蹟、文獻、語言和文化研究。
1786年12月22日的規定指出,該院的主要和直接目標是1)語言尤其是東方語言、
希臘語和
拉丁語研究;2)有關古代及中世紀建築、獎章銘文的研究;…… 5)對古人藝術、工藝、科學的研究。
名稱變遷
1663年由讓-巴蒂斯特·科爾貝(Jean-Baptiste Colbert)成立,曾先後稱為“銘文與獎牌王家學術院”、“銘文與美文王家學術院”、“科學與藝術國立學院文學與藝術分部”、“科學與藝術國立學院古代歷史與文學分部”,1816年始用“銘文與美文學術院”名稱。
歷史軌跡
文學院的最初任務是,為了給國王
路易十四揚名而製作建築及獎章上的銘文和名言,為此它要研究法國王室及古老建築、古代及當時的獎章及其它歷史珍品,因此它也要關注廣義的考古及歷史。在王室國務秘書熱侯摩·菲里波(Jérôme Phélypeaux)的推動下,根據1701年7月16日敕令,文學院變成真正的國家機構。
從1717年出版第一部歷史研究論文起,至1793年被解散時止,該學院共出版了317部歷史論文,其中多數有關高盧及中世紀:古代地理、文學、歷史科學(題銘學、獎章學、印章學等)、機構歷史、道德風俗等。因其研究建立在考古等原始資料上,所以享有嚴肅認真、質量上乘的聲譽。
在
法國大革命時期被取消,根據1816年3月21日敕令,重新恢復“銘文與美文學術院”。
學院構成
文學院最初院士很少,至1701年增至40名成員:10名名譽院士、10名寄宿院士、10名自由合作院士、10名學生。1715年增加6名外國合作院士。現在是55名院士,40名外國合作院士,100名通訊院士,其中50名外國通訊院士。
權力機構
跟其它學術院一樣,文學院權力機關由院長、副院長和持久秘書組成,他們由院士選舉產生。
持久秘書任期六年,可連選連任,他對外代表該院,並負責行政、財政、聯絡、出版、組織會議及撰寫會議報告等。
院長任期一年,必要時協助常任秘書,他負責主持學院會議,並作學院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副院長任期一年,他協助院長工作,一年後自動接任院長職務,根據傳統,在秋季學術院隆重開館後,各種獎項的獲獎者名單由副院長宣布。
核心成員
2009年文學院權力核心成員為:
院長:安德烈·沃誰(André Vauchez)
副院長:皮埃爾-西勒萬·菲流雜(Pierre-Sylvain Filliozat)
持久秘書:讓·勒克朗(Jean Leclant)
曾入選院士成員
喬治·杜梅齊爾( Georges Dumezil,1898—1986),法國20世紀著名語文學家、文明史家、
宗教學家、法蘭西銘文與美文學院院士、法蘭西科學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