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明論

法治文明論

《法治文明論》主要從法學的角度論述了法治文明的含義及其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關係。作為一種獨立的文明形態,法治文明有其自身的特點與屬性。《法治文明論》通過對法治文明的邏輯結構、內容體系和價值目標的闡述,全面揭示了法治文明在整個人類文明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在西方法治國家的文明進程中,道德與法律之間互動關係的實現是商品經濟(市場經濟)推動的結果。商品經濟(市場經濟)與自由、平等、權利有著天然的聯繫,而自由、平等、人權是近現代法治的基本價值。

作者簡介

范進學,男,1963年5月生於山東臨朐,憲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博士後,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法理學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比較憲法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同時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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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文明與法治文明
第一節 文明的概念
第二節 文明概念的外延與法治文明概念的提出
第三節 法治文明的含義
第二章 法治文明在人類文明體系中的地位
第一節 法治文明的獨立性
第二節 法治文明與物質文明的相互作用
第三節 法治文明與精神文明的相互關係
第四節 法治文明對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整合
第三章 法治文明的邏輯結構
第一節 法治意識文明
第二節 法治制度文明
第三節 法治行為文明
第四章 法治文明的內容體系
第一節 憲政文明
第二節 執法文明
第三節 守法文明
第四節 司法文明
第五節 權利文明
第五章 法治文明的價值目標
第一節 契約精神:法治文明的觀念表達
第二節 民主政治:法治文明的制度基礎
第三節 法治政府:法治文明的權力要求
第四節 人權保障:法治文明的價值原則
結語:法治文明是社會全面發展的集中體現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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