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書通釋》是元代張紳編著的一部書學論著,共二卷。
張紳字士行,一字仲紳,登州(今屬山東)人,官至浙江布政使。工大小篆。精於賞鑒。此書分八法(附偏旁),結構(附形勢)、執使、篇段(附性情變化風神)、從古、立式、辨體、名稱、利器、總論十篇。皆匯集晉唐以來名論,亦間及蘇軾、黃庭堅、姜夔、吾衍之說,以己見折衷之。所見有《四庫全書》本,明刻《夷門廣牘》本等。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法書通釋
- 創作年代:元代
- 作品出處:《四庫總目提要》
- 作者:張紳
- 類別:書學論著
法書通釋
二卷(衍聖公孔昭煥家藏本)
元張紳撰。紳字士行,一曰字仲紳,《書史會要》但稱為山東人,洪武中官浙江布政使。不詳為山東何地之人,亦不詳其出身。考《明史·吳伯宗傳》附載鮑恂事,稱洪武十五年吉安余詮、高郵張長年、登州張紳並以明經老成為禮部主事所薦,召至京。恂長年皆以老病辭歸。惟紳授鄠縣教諭,尋召為右僉都御史,終浙江左布政使。則紳乃登州人,以薦舉起家也。是書分十篇,曰八法,曰結構,曰執使,曰篇段,曰從古,曰立式,曰辨體,曰名稱,曰利器,曰總論。皆匯集晉、唐以來名論,亦間及蘇軾、黃庭堅、姜夔、吾衍之說,所取古人碑帖,祇及唐而止,然皆習見之文。立式篇辨古無真書之名,锺、王楷書皆是隸法一條,足正近代俗札之陋。其所引法《書鶴銘》前後兩見,一列之小楷,一列之大楷,殆校錄偶疏耶。案《靜志居詩話》曰:張紳工大小篆,精於賞鑒。法書名畫,多所品題。撰《法書通釋》一卷。今檢此本,實為兩卷,蓋朱彝尊偶誤記也。----出《四庫總目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