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

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

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指法律規範在哪些地方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
  • 定義:法律規範在哪些地方生效
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指法律規範在哪些地方生效。確定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的根據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作為一個主權國家,通常其法律規範可以適用於一國主權所轄的全部領域,即包括領陸、領海、領空、內水,也包括該國駐外使領館以及具有該國國籍的船舶、航空器太空飛行器等。但是,就一國法律規範來說,其空間效力一般是及於制定它的機關所管轄的領域和規範性檔案本身規定的範圍。在中國有以下四種情況:(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憲法、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以及國務院頒布的行政法規等,一般在全國範圍內有效。(2)有的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是由規範性檔案本身明確規定的。例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廣東經濟特區條例》只在廣東省深圳、珠海、汕頭經濟特區生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有效,該法將“沿海水域”解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港口、內水和領海以及國家管轄的一切其他海域”。(3)地方國家機關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只在本轄區內有效。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在處理跨地區的案件時,除遵循在全國範圍內生效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外,原則上應以法律關係發生地的法律規範為依據。(4)法律規範在一定情況下有域外效力,即可在本國領土以外生效,適用於居住在國外的本國公民或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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