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

《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 是黃健梅撰寫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
  • 論文作者:黃健梅
  • 導師:周林彬
  • 學科專業:西方經濟學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 學位授予單位:中山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7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黃健梅著
導師
周林彬指導
學科專業
西方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中山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法律 法學 經濟學 經濟成長
館藏號
D90-059
館藏目錄
2010\D90-059\1

內容簡介

“制度是重要的”這一命題早已在學術界得到公認。隨著新制度經濟學、法律經濟學的蓬勃發展,法律在經濟成長中的重要性逐漸得到認可。在法律與經濟成長領域,西方主流觀點認為,經濟成長要求法律系統提供穩定的、可預測的產權以及契約實施和獨立的司法。而中國卻在法律制度不完善、弱產權法律保護、契約實施不力、政府干預盛行的情況下創造了28年平均9.71%GDP年增長率的“中國奇蹟”,形成了法律與經濟成長領域的“中國之謎”。 1978年以來中國轉軌背景與實踐是本文研究的基本背景。本文主要運用法律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在較全面回顧並分析已有理論與實證研究的基礎上,深入探討我國法律與經濟改革實踐的特殊性,進而對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之間的關係進行理論和實證分析,試圖解答以下問題:法律制度在中國經濟成長中發揮了什麼作用?法律發揮了多大作用?與西方經驗相比,存在哪些關於法律與經濟成長的中國經驗?我國法律影響經濟成長的作用機制是什麼?其特殊性何在?我們可以採取哪些有效措施去構建有助於我國經濟發展的法律制度? 本文的難點與創新點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其一,探討我國經濟改革與法律改革實踐中所揭示的中國經驗、特殊性,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法律在中國經濟成長中的特殊作用、法律影響中國經濟成長的作用機制,直接從法律經濟學角度探討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之間的關係。其二,構建反映我國法律發展的法律變數,努力解決法律制度的內生性問題,並利用目前制度與經濟成長研究領域的最新實證方法之一——工具變數法——對1979-2005年中國數據進行實證研究。其中,我們嘗試將法律發展、經濟成長兩者作為一個系統來研究,在實證分析過程中引入的聯立方程模型,藉助系統估計方法三階段最小回歸(3SLS),並利用不同的法律替代變數來進行穩健檢驗,以提高實證結果的有效性。 我們認為,雙軌制改革與雙軌制立法、政府主導改革與經濟行政法規泛化、先交易後產權與先債權法後物權法、從經濟改革到政治改革與從經濟立法到憲政立法、從制度設計到制度實施與從立法到司法、執法,此乃我國法律與經濟改革實踐中的特殊性、中國規律所在。 在把握我國法律與經濟成長中的特殊性的基礎上,進一步解讀我國法律在經濟成長中所發揮的特殊作用,是識別法律影響我國經濟成長機制的關鍵。研究表明,法律在我國經濟成長中所發揮為經濟改革保駕護航、提供激勵機制(包括灰色激勵與合法激勵)和特殊制度彈性這一系列特殊作用的背後,顯示法律影響經濟成長的作用機制主要通過法律作為政府政策的代言人——法律“政策化”——的方式實現。而這些特殊性主要由我國特殊國情、中央集權制與法律體系背景所決定。實證研究結果有力地支持了我們的理論論斷與實證命題,並為如何有效地構建、完善有助於促進經濟成長、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法律制度提供了政策建議。 本文的理論與實證研究表明,1、就中國實踐而言,法治是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時也是促進經濟發展、深化改革的工具。中國法律改革的路徑以及特點很大程度上是經濟改革的特點在法律上的反映,法律與中國經濟成長之間的雙向關係在理論與經驗證據中得證。2、在實證結果的有力支持下,我們得到了關於“中國之謎”的一個更為明確的答案:具有中國特殊性的法律在經濟成長中發揮著積極而特別的作用。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法律在經濟成長中的作用正朝正統法律與經濟成長理論收斂:逐步削弱作為政策代言人的角色,逐漸強化在約束政府、產權保護和契約實施、經濟成長方式與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導航作用。3、規範律師與法官關係、強化對法院審判權的監督與約束、提高檢查機關的監督職能並加強公檢法系統對腐敗、瀆職等國家機關人員行為的打擊力度,能有效地從守法、執法、司法角度改善法律在中國經濟成長中積極作用的發揮。4、如何有效約束與規範政府行為、減少政府對法律的過多干預,乃實現未來法律促進經濟成長、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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