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素養:記者的必修課》是復旦大學出版社在2017年3月出版的一本書,作者是魏永征。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作為社會公共信息傳播者,新聞工作者責任重大,既應遵循法律規定的底線,又需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
本書作者魏永征從事傳媒法研究已有三十年,論著頗豐。他高度關注社會現實,從本書55篇文章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這種鋒芒。這些作品涉及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各項法律問題,包括言論出版自由保護,司法報導,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等民事糾紛,涉媒刑事案件,以及各類媒介的行政管理等重要議題。本書是傳媒法研究的絕佳參考讀物,是新聞工作者必不可少的指導書。
本書作者魏永征從事傳媒法研究已有三十年,論著頗豐。他高度關注社會現實,從本書55篇文章中可以深切地感受到這種鋒芒。這些作品涉及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各項法律問題,包括言論出版自由保護,司法報導,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等民事糾紛,涉媒刑事案件,以及各類媒介的行政管理等重要議題。本書是傳媒法研究的絕佳參考讀物,是新聞工作者必不可少的指導書。
作者簡介
魏永征,本名魏庸徵。1964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新聞系。原上海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研究員、教授,碩士生導師。1987—1998年任《新聞記者》雜誌社法人代表和常務副主編、主編。2001—2010年任香港樹仁大學教授。2003—2016年任中國傳媒大學博士生導師及法律系媒介法和政策專業碩士生導師。2010年起任汕頭大學長江新聞學院教授、講座教授,碩士生導師。同時在中國傳媒大學媒介法和政策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學傳媒法治研究會、中國新聞史學會傳媒法制和倫理研究會和新聞記者雜誌社等任顧問。
主要著作有:《被告席上的記者——新聞侵權論》(1994)、《中國新聞傳播法綱要》(1998)、《新聞法新論》(2002)、《新聞傳播法教程》(2002、2006、2009、2013、2016)、《西方傳媒的法制、管理和自律》(2003,主持國家課題成果)、《傳媒規範簡論》(2015),主編《影視法導論》(2005)、《大眾傳播法學》(2006)等。其中《新聞傳播法教程》經教育部評定為精品教材。
目錄
序言
一、專題研討
網路法和傳媒法
從“新聞侵權”到“媒介侵權”
考察“公眾人物”概念在中國大眾媒介誹謗案件中的套用
新聞出版總署嚴防虛假新聞規定的司法價值
打擊網路造謠犯罪點評
媒體報導和司法審判:應該如何平衡?
從沙利文規則到雷諾茲特權
《世界新聞報》事件和英國隱私保護
二、媒事評論
微型“新聞記者法”出台
為什麼對《財經時報》予以紀律處分?
新聞調查記者與國家秘密
新聞記者是個高風險的職業
全國名譽權案件增長創紀錄意味什麼?
謠言二傳手的法律責任
警惕把“狗仔”合理化的取向
為CCTV的雷洋案報導說幾句公道話
“鹹豬手”事件與網路群體極化
駁“失實新聞有理”論
孔慶東名譽權案的被告應該是誰?
從《今日頭條》事件看新聞媒體維權
不要忘記作品的真正主人
網路轉載著作權秩序和作者權益
有感於《新京報》與浙江線上的著作權糾紛案
三、判例分析
對網上言論自由法律邊界的有益探索
名譽權案的重要原則:把事實和意見分開
正當的文藝批評為何被判侮辱人格?
名譽權案事實真偽的舉證責任及相關問題
注意在網路條件下名譽侵權的新特點
侵害名譽權案向媒體“傾斜”的惡劣“標桿”
從科學論戰到爭吵攻訐
知情權的聚光燈如何照射楊麗娟?
侵害隱私權並非只限於公開個人信息
“富士康”案點評
四、訪談講演
法律應當是記者的一門必修課
中國會有一部新聞法嗎?
述而不作,讓讀者得出自己的見解
偷拍——權利的衝突與退縮
“艷照門”事件是一次網路法治教育
虛假新聞與專業媒體的責任
專業人士的智慧財產權應該得到尊重
兩種傳播體制下輿論的對接
中西媒介自律制度比較
制止影視過度表現暴力
五、論著推介
準確而完整地介紹外國司法規則
司法案件報導必須遵循法治原則
從一個訴因研究英國新聞制度
對廣播電視法制的系統梳理
探求批評性報導的法律規範
從一個驛站駛向另一個驛站
初讀《中國新聞官司二十年》
公共利益——傳媒法的一個重要概念
藝術與法存在什麼關係?
了解美國大眾傳媒法的翔實著作
媒介在人與世界關係中的地位
客群,我們的對象和主人
選編後記
一、專題研討
網路法和傳媒法
從“新聞侵權”到“媒介侵權”
考察“公眾人物”概念在中國大眾媒介誹謗案件中的套用
新聞出版總署嚴防虛假新聞規定的司法價值
打擊網路造謠犯罪點評
媒體報導和司法審判:應該如何平衡?
從沙利文規則到雷諾茲特權
《世界新聞報》事件和英國隱私保護
二、媒事評論
微型“新聞記者法”出台
為什麼對《財經時報》予以紀律處分?
新聞調查記者與國家秘密
新聞記者是個高風險的職業
全國名譽權案件增長創紀錄意味什麼?
謠言二傳手的法律責任
警惕把“狗仔”合理化的取向
為CCTV的雷洋案報導說幾句公道話
“鹹豬手”事件與網路群體極化
駁“失實新聞有理”論
孔慶東名譽權案的被告應該是誰?
從《今日頭條》事件看新聞媒體維權
不要忘記作品的真正主人
網路轉載著作權秩序和作者權益
有感於《新京報》與浙江線上的著作權糾紛案
三、判例分析
對網上言論自由法律邊界的有益探索
名譽權案的重要原則:把事實和意見分開
正當的文藝批評為何被判侮辱人格?
名譽權案事實真偽的舉證責任及相關問題
注意在網路條件下名譽侵權的新特點
侵害名譽權案向媒體“傾斜”的惡劣“標桿”
從科學論戰到爭吵攻訐
知情權的聚光燈如何照射楊麗娟?
侵害隱私權並非只限於公開個人信息
“富士康”案點評
四、訪談講演
法律應當是記者的一門必修課
中國會有一部新聞法嗎?
述而不作,讓讀者得出自己的見解
偷拍——權利的衝突與退縮
“艷照門”事件是一次網路法治教育
虛假新聞與專業媒體的責任
專業人士的智慧財產權應該得到尊重
兩種傳播體制下輿論的對接
中西媒介自律制度比較
制止影視過度表現暴力
五、論著推介
準確而完整地介紹外國司法規則
司法案件報導必須遵循法治原則
從一個訴因研究英國新聞制度
對廣播電視法制的系統梳理
探求批評性報導的法律規範
從一個驛站駛向另一個驛站
初讀《中國新聞官司二十年》
公共利益——傳媒法的一個重要概念
藝術與法存在什麼關係?
了解美國大眾傳媒法的翔實著作
媒介在人與世界關係中的地位
客群,我們的對象和主人
選編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