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套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教育部決定,要加快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最佳化的步伐,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規模,加強套用型人才的選拔和培養力度,促進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有效銜接。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掌握某一專業(或職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套用型專門人才。
2010年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模式確定為“分列招生計畫、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對象為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法律專業畢業生,初試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100分)、外國語(100分)、專業基礎課(涵蓋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涵蓋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
《考試大綱》是對考試範圍、方法和要求的明確規定,是考試命題和考生備考的基本依據。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是常模參照性考試,有較強的選拔性,《考試大綱》的制定既要考慮國家對高層次人才選拔的要求,又要考慮高校本科教學和.考生本科階段的學習情況。
本《考試大綱》規定了專業基礎課(涵蓋刑法學、民法學)、綜合課(涵蓋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兩個考試科目的考查目標、考試形式、試卷結構、考查範圍等內容,供參加2010年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聯考的考生使用。
目錄
上編 專業基礎課
Ⅰ.考查目標
Ⅱ.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Ⅲ.考查內容
第一部分 刑法學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三章 犯罪構成
第四章 正當化事由
第五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七章 罪數形態
第八章 刑事責任
第九章 刑罰概述
第十章 我國刑罰的種類和體系
第十一章 量刑
第十二章 刑罰執行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罰消滅制度
第十四章 刑法各論概述
第十五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七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十九章 侵犯財產罪
第二十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第二十一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二十二章 貪污賄賂罪
第二十三章 瀆職罪
第二十四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二部分 民法學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係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