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式詩

自從虔誠詩發展到晚期,由於統治階級日趨腐化和社會道德的敗壞,不少詩人以描寫黑天和羅陀的愛情生活為名競相寫作低級庸俗的艷情詩,以博取封建君主的歡心。

詩人們追求新穎的表達方式,艷麗的詞藻,在文字上一再加工刻意求工。題材則是因襲梵文古典文學後期出現的所謂“女主角分類”和“從頭到腳的描寫”或“女人各部的描寫”。文史學家認為格謝沃達斯是這種詩體的提倡者。在兩百年左右的時間裡,出現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詩人和作品,如比哈里(1559~1663)的《七百首詩集》,默迪拉姆(1617~1688)《情趣之冠》和《七百首詩集》,德沃(1673~1769)的《意境之樂》和《情趣之樂》,伯德瑪格爾(1953~1833)的《世界的歡樂》。此外,他們多少也寫了一些比較健康的作品,而且在語言上也有獨到之處,法式詩在20世紀仍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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