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貨幣證券

法定貨幣證券即由國家中央銀行發行,代替金銀充當一般等價物的貨幣。

法定貨幣證券是一種金融資產,它主要包括:國家以法律賦予由中央銀行發行的代替金屬貨幣流通的紙幣和在流通界充當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信用貨幣(貨幣替代物)。具體形式有:人民幣、外鈔、銀行券、支票、匯票、期票等。(1)人民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證券,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時開始發行,目前人民幣的票面額主幣有壹佰元、伍拾元、拾元、伍元、貳元、壹元;輔幣有伍角、貳角、壹角的紙輔幣及五分、貳分、壹分的金屬輔幣和紙輔幣。(2)外鈔是指世界各國根據國家法律授權中央銀行發行代替金屬貨幣流通的紙貨幣。如美元、英鎊、法國法郎、德國馬克、日元等。(3)銀行券是由銀行發行的,代替商業票據的銀行票據,是一種信用貨幣,產生於l 7世紀。各國初期的銀行券都採取分散發行制度,由私人銀行分散發行。1 9世紀中葉以後,逐漸改為集中發行制度,由中央銀行壟斷了銀行券的發行權。銀行券的穩定是靠黃金和信用雙重保證米實現的,後來隨著金本位制的瓦解,銀行券逐漸蛻化為紙幣。(4)支票是銀行存款人(付款單位)對銀行簽發的委託銀行從其帳戶中對收款人或持票人即期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憑證。支票的種類有記名支票和不記名支票,限額支票和不限額支票,非劃線支票和劃線支票(在我國叫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保付支票、銀行支票以及旅行支票等。(5)匯票是債權人向債務人簽發的,命令他於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持票人或第三者的書面憑證。由匯票是債權人發出的,債務人承認兌付後才能生效。匯票根據不同特徵可以分為光票、跟單匯票、即期匯票、遠期匯票、商業匯票、銀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等。(6)期票是債務人對債權人發出的在一定時期內無條件支付款項的債務證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