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年節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

法定年節假日是由國家法律法規統一規定的用以開展紀念慶祝活動的休息時間,也是勞動者休息時間的一種。

基本介紹

發展歷史,相關法規,法規依據,

發展歷史

建國後,中國法定年節假日為7天。
1999年,法定年節假日增至10天。
2007年,頒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將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設為法定節假日。
2013年,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中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為11天。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契約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規依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節,放假1天(清明節氣當日);(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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