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李良

李良(公元1901 ~ 1963 年),號次升,華寧縣城人。1920年7月~1929年1月先後就學於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和司法儲才館。1929 年2月~1931年7月,任北平地方法院推事,兼任朝陽大學、中國大學、民國大學法學教師。1931 年8月任上海第二特區法院推事,兼任上海法政學院法學教授。

基本介紹

  • 全名:李良
  • 別名:無
  • :無
  • :次升
  • 所處時代:中國近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華寧縣城
  • 出生日期:1901年
  • 逝世日期:1963年6月10日
人物生平,個人作品,

人物生平

李良(公元1901 ~ 1963 年),號次升,華寧縣城人。1920年7月~1929年1月先後就學於北京朝陽大學法律系和司法儲才館。1929 年2月~1931年7月,任北平地方法院推事,兼任朝陽大學、中國大學、民國大學法學教師。1931 年8月任上海第二特區法院推事,兼任上海法政學院法學教授。1940年11 月,法院被日偽解散,在上海法政學院、上海法商學院、上海震旦大學、上海光華大學擔任法學教授。在此期間,因教書薪俸低微,李良度日艱難,其長子因病無錢醫治而天折,其妻憂憤以致精神失常。日偽當局曾乘機攏絡他,要他出任上海高等法院院長。他對來人說:“士可殺而不可辱,我餓死也不當漢奸!”其凜然正氣激怒了日偽當局,被日本憲兵於 1942 年5月拘禁,他以絕食相抗。1945年,日本投降後,他於9月出任上海高等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並繼續任法政學院等校法學教授。
1946年7月~1947年7月,李良被推舉擔任國防部上海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少將庭長。軍事法庭在李良主持下,一年中共審訊了一百多名華東地區的日本戰犯,並根據各戰犯罪行分別判處徒刑。建國後,李良歷任上海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上海法學院教務長、華東政治學院圖書館主任、上海社會科學院教授。1956年12月~1958 年10月任上海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63年6月10日在上海去世。

個人作品

李良曾於 1930 年與其岳父陳瑾昆合著《刑事訴訟實務》由朝陽大學出版。晚年,他潛心研究唐代律法。1961 年與上海中華書局協定,由他編寫十種唐律專著交書局出版,即《唐律章句》、《唐律今文》、《唐律辭典》、《唐律圖表》、《唐律論文》、《唐律淵源》、《唐律影響》、《唐律理論》、《唐律基礎》《唐律批判》,至 1962 年4 月,已完成三種,其志未酬與世長辭。李良喜以詩詞言志,一生寫有詩詞千餘首,自輯成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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