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經濟計畫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政府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巨觀調節的重要手段之一。屬於指導性計畫。1947年以來,共制定了9個計畫。第一個計畫 (1947—1953年) 的目標是恢復和重建被戰爭破壞的國民經濟,把煤、電、鋼、水利、交通運輸、液體燃料和氮肥8個“基礎部門”列為投資重點。第二個計畫 (1954—1957年) 把投資重點擴展到農業、建築業和製造業等部門,力求經濟全面發展。第三至六個計畫 (1958—1975年) 的主要任務是大規模更新技術設備、加速重化工業發展,積極推行農業機械化和電氣化,增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力,以實現經濟高速增長和全面現代化。第七至九個計畫(1976—1988年) 以抑制通貨膨脹、增加就業機會、實現財政和對外收支平衡為主要目標,同時把教育、衛生、文化和領土整治等放在較重要地位,致力於社會經濟的平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