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工商總局就修改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答問是在2007年05月17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含國務院法制局)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法制辦工商總局就修改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答問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07年05月17日
- 效力級別:行政法規
法制辦工商總局就修改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答問是在2007年05月17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含國務院法制局)發布的解讀檔案。
法制辦工商總局就修改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答問是在2007年05月17日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含國務院法制局)發布的解讀檔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公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修改決定2 (2019年8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4號...
根據《管理辦法》和《登記管理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於2010年3月1日正式受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登記申請,開始履行對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監督管理職能,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充分...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准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業名稱:(一)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二)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含有同級行政區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辦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名稱。名稱 第...
四、《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複議實施辦法》(2000年4月24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9號公布)五、《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2010年1月29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7號公布,根據2014年2月2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管理辦法》《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已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15年8月27日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該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2004年6月1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2號公布的《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自2015...
九、《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2006年5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25號公布)十、《商標代理管理辦法》(2010年7月1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50號公布)附屬檔案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決定修改的規章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
各省(區、市)統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各調查總隊:根據國務院《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567號)和國家工商總局《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工商總局令第47...
三、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和《方案》,相應修改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公布。《方案》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工商總局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國務院 2014年2月7日 改革方案 註冊資本登記制度...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申請辦理公司登記,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檔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二、將第六條修改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下列公司的登記:“(一)...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等規章的決定》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