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配售股票發行方式

法人分為兩類:一類是與發行公司業務聯繫緊密且欲長期持有發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稱為戰略投資者;一類是與發行公司無緊密聯繫的法人,稱為一般法人。法人配售就是股票發行公司專門向這兩類法人出售股票的股票發行方式,它需事先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發行方案,經核准後方可實施。

指發行人在公開發行新股時,允許一部分新股配售給法人的發行方式。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發行量和發行底價,通過向法人投資者詢價,並根據法人投資者的預約申購情況確定最終發行價格,以同一價格向法人投資者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戰略投資者和一般法人兩類。根據規定,發行價格須由詢價產生;發行量在8000 萬股以上的,對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則上不應超過發行量的50% ;發行量在20000 萬股以上的,可根據市場情況適當提高對法人配售的比例;發行人選擇戰略投資者主承銷商負責確定一般法人投資者,每一發行人都要給予其戰略投資者一個明確細化的定義,戰略投資者原則上不超過2 家,並披露其與發行人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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