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以黨支部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
(三)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鄉鎮單位的幹部。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
(五)領導本鄉鎮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開展文明鄉村、文明單位建設活動,組織民眾開展經常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等工作。
(七)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科學、文化、計畫生育、衛生健康體育、退役軍人服務、社會保障、殘疾人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八)負責編制和執行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經濟,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組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落實各項惠農政策,為經濟主體提供示範引領和政策服務,引導和促進新型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九)強化公共服務,組織各項公益事業建設,協調解決民眾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
(十)依法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和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本行政區域的社會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精準扶貧、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依法下放的縣級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副書記、政府鎮長武芳民同志:協助書記做好黨委工作,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王勇同志:主持鎮人大全面工作,負責機關、財稅、綜治、信訪、公安、統計、便民服務、放管服、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發展改革、商務、工信、菸葉生產、綜合協調等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黨政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財政所、派出所,聯繫金融、保險、稅務、煙站等部門;
黨委副書記劉長群同志:負責黨務、群團、政協、脫貧攻堅、土地、城建、交通、執法、街道管理等工作,分管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綜合執法中隊、扶貧辦、國土資源所;
黨委委員、副鎮長郭世立同志:負責環保、民政、殘聯、社會救助、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市場監管、衛生、計生、紅十字會等工作,分管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保護中心、聯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工商質監所、衛生院、中心學校;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付有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督導檢查鎮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重點督查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孫章成同志:負責組織人事、黨建、教育等工作,分管黨建工作辦公室,協助常務副鎮長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聯繫中心學校;
黨委委員、宣統委員張躍同志:負責宣傳、統戰、民族宗教、文化科技、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分管退役軍人服務站、科技文化服務中心(精神文明實踐中心);
黨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喬榮闖同志:負責武裝、雙擁、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移民、防火、禁燒、防汛、抗旱、農電等工作,分管武裝部、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協助人大主席做好政法及平安建設工作,聯繫鎮糧油購銷有限公司;
副鎮長劉思源同志:負責鄉村振興、新農合、新農保等工作,協助人大主席做好辦公室工作、協助黨委副書記做好脫貧攻堅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機構及職責:
1、黨政辦公室。負責上級機關交辦事項和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各項決議、決定的督查落實,協助黨政領導做好各項工作的協調。負責黨的宣傳工作,認真搞好理論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做好信息調研和通訊報導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工作計畫、總結、報告、請示及以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名義發出的各種公文的起草、審核印製、傳送和歸檔工作。負責檔案傳閱、歸檔和保存工作。負責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的印章管理。做好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的發放工作;負責報刊、雜誌的征訂、收發工作;負責值班安排、車輛安排和管理工作;負責會議室管理和會務工作。承擔人民代表大會、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日常工作,並充分發揮其作用;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2、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轄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管理,加強黨員教育和黨員管理工作,研究和提出轄區基層組織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及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指導轄區黨組織的設定和調整等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代會的組織工作,參與人代會、政協會的有關組織工作,辦理黨員代表大會的審批手續,對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轄區基層黨建工作的考核和評比表彰工作;指導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研究和提出黨員隊伍建設的階段性規劃、意見和建議,督促基層黨組織加強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轄區黨內統計、組織關係接轉等工作,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檢查指導基層黨組織堅持黨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督促指導各支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提出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意見,總結推廣先進典型;加強調查研究,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及時發現並幫助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收集、整理、綜合、上報組工信息;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承擔轄區內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等工作;負責經濟綜合管理、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審計、統計等工作;負責經濟建設的發展規劃,協調經濟綜合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工作;負責財政預算編制、執行及管理;做好企業代辦服務和安商、穩商工作;協助企業招才引智,集聚人才;健全營商環境訴求建議渠道,依法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負責各類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域最佳化改善營商環境各項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4、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鄉規劃建設管理、村莊規劃建設管理、農村環境衛生、危房改造等工作;負責全鄉範圍內的農村房屋的產籍產權管理;負責全鄉範圍內各類村鄉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鄉範圍內的各類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的保護和開發,負責小城鄉建設;承辦上級和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事業單位及職責:
1、黨政綜合便民服務中心。負責為轄區內企業民眾辦事提供公共服務;負責制定中心有關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駐中心視窗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管理,並負責實施考核、評比;負責擬訂進入中心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變更意見,並對許可權內審批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對許可權在上級部門的行政審批許可類事項開展初審、呈報服務,實行集中管理。面向廣大黨員、基層幹部、入黨積極分子和民眾、積極開展黨務政策諮詢,傳播黨建理論知識、提供黨員活動場所、幫扶生活困難黨員民眾、組織黨員志願者服務、推進區域化黨建工作等服務活動;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黨政綜合便民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2、綜合執法中隊。實行與縣直相關部門雙重管理的體制。根據賦權和授權情況,負責行使轄區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安全生產、市容環境衛生、市政管理、園林綠化管理、轄區內規劃管理、建設管理、無證商販、商店占道經營等的行政執法工作;協助處理轄區內重大行政違法案件,完成轄區內重大、臨時、突發事件的執法工作和重大保障執法任務;配合上級執法部門做好相關執法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綜合執法中隊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貫徹上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示精神,擬定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調查了解本轄區社會治安形勢和工作動態,定期集中排查轄區的矛盾糾紛並及時調解處理,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加強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員的教育、幫扶工作,對危險物品存放場所、特種行業和公共複雜場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問題發生;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工作,著力解決影響轄區內社會治安問題,落實防範、教育、管理等各項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負責民眾信訪接待、登記、轉送服務等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4、退役軍人服務站。協調落實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採集等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退役軍人適應性培訓和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協助做好本轄區內單位退役軍人組織關係、行政關係、供給關係轉接和檔案移交,退役軍人黨員摸排登記等工作,協助基層黨組織做好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來訪接待、來信辦理、網上信訪和電話信訪,上級領導、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問題,開展心理疏導、法律服務等工作;搭建政策諮詢、溝通聯繫、學習交流等活動場所,多渠道籌措資金,針對性、常態化開展精準幫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穩定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傳遞給每一個退役軍人;全面摸清、動態掌握、及時報告有關政策落實、工作開展,以及轄區內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思想狀況、家庭生活情況;當好退役軍人的服務員、宣傳員、信息員、聯絡員,就近聽取訴求,突出面對面、個性化、一對一服務,主動登門入戶宣講政策、解決問題,送立功喜報、懸掛光榮牌;結合“八一”、春節等節日,以及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出現重大變故等情況,及時開展走訪慰問;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退役軍人服務站業務;完成縣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街道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退役軍人服務站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5、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地名勘界、救災救濟、優撫安置、殯葬管理、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敬老院管理、留守兒童、孤兒管理工作;負責勞動保障服務工作,提供就業再就業信息、培訓信息、富餘勞動力轉移等公共就業服務;負責轄區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公益服務性工作;負責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和城鄉醫療救助即時結算信息管理系統維護工作;負責殘疾人工作、做好民族宗教事務、愛國衛生、紅十字會相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計畫生育工作;做好全員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維護工作;做好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6、精神文明實踐中心(科技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科技、文化旅遊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積極宣傳貫徹科技、文化、體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緊緊圍繞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科普教育活動和民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廣泛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引導民眾堅定理想信念;依託文化禮堂、鄉村大舞台等,廣泛傳播愛國主義精神;大力開展移風易俗,弘揚時代新風,引導農村民眾自覺抵制腐朽落後文化侵蝕;廣泛開展學習道德模範、最美人物、身邊好人等活動,開展“最美家庭”、“文明戶”、“文明村”、“文明家庭”等評選表彰活動,引導農村民眾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積極宣傳道德準則、引領道德風尚,主動參與矛盾調處,有效淨化社會風氣;大力弘揚先進文化,鞏固街道、社區兩級文化陣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活躍廣大民眾文化生活;積極組織指導社區文化活動,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文化執法部門依法行政,抓好本轄區文化旅遊管理;鼓勵、扶持民眾協會組織,協助文藝協會開展各類健康有益的活動;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娛體育活動;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配合上級依法核定行政區域的文物單位;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精神文明實踐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7、農業農村服務中心。服務指導社區建設,制定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組織轄區單位、居民和志願者隊伍為社區發展服務。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農業、農村、科技、水利、農機、糧食、畜牧水產、農村能源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制定轄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鄉村振興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抓好農村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和完善,為農村發展市場經濟提供指導與服務;指導承包契約管理和契約糾紛的調處,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組織開展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範、推廣套用和科技興農、技術協作等工作,促進農產品開發升級,搞活流通;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為己任,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技術、資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諮詢與服務;保護生態平衡,促進可持續發展;負責農田防火工作。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縣的扶貧工作方針、政策,擬訂轄區扶貧工作政策和扶貧開發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完善各項扶貧專項資金、物資的管理辦法,管好用好扶貧資金,做好小額信貸審核工作,確保小額信貸資金的安全使用和安全回收;組織轄區機關、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開展掛鈎幫帶扶貧,幫助建檔立卡戶進行開發性的生產建設和產業發展;協調組織科技、文化、教育、衛生健康、農業等部門,加強智力扶貧、科技扶貧,組織科技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貧困人口的生產生活能力;配合民政、殘聯等部門做好救災扶貧,實施行政兜底政策,根據國家和省定扶貧標準,確定扶持範圍,明確扶貧對象,落實扶貧措施,做好扶貧監測,統計、宣傳、信息交流等工作;指導做好美麗鄉村建設和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承辦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農業農村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8、生態環境保護中心。負責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開展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環境監管巡察督導和格線化管理體系建設、“散亂污”治理、工礦商貿企業污染監管,統籌做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隱患排查治理,協調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消防、防震減災、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具體實施上級委託行使的相關管理許可權;承辦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生態環境保護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正股級,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