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司法局

泌陽縣司法局是主管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擔負著依法治理、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等職能;下轄泌陽縣公證處、泌陽縣法律援助中心、駐馬店仲裁委員會泌陽分會,泌陽縣12348協調指揮中心等二級機構;指導、管理全縣二十四個司法所、法律服務所;2個律師事務所工作。縣級文明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泌陽縣司法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泌陽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辦公地址:泌陽縣文明路中段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成員分工,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工作。負責審查報送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承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四)承擔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協助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五)承擔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負責對以縣政府名義制發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推進全縣法律顧問工作。
(六)承擔縣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辦以縣政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承擔全縣重大行政複議案件決定的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全縣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建設等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制定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機關信息化建設和運營維護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信息技術網路建設。負責機關信息化業務協調和套用對接工作。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和輿情監測工作。負責機關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意識形態責任制推進落實工作。負責機關理論學習工作。
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中央、省、市、縣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專項業務經費的使用。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車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二)依法行政指導股。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統籌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部署和報告制度。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負責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負責指導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承擔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法制審核股。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放管服”改革措施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複議應訴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負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受理行政執法投訴工作。協調解決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問題。指導行政裁決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考核評議工作。負責推行行政執法權責清單制度。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有關制度。協助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五)普法與依法治理股(法治調研督察股)。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地各部門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指導全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及全縣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擔縣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製定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指導、督促依法治縣決策部署落實。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文稿。負責司法行政重大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六)行政審批服務股(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制定局機關行政權力事項權責清單和權力事項流程圖,規範申報材料,建立容缺服務機制,建立依申請行政職權事項清單。結合法律法規改、廢、釋等情況,動態修訂行政權力事項。負責指導全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承擔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向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申請,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各部門違法或不適當的規範性檔案進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銷建議。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負責指導司法行政系統法治建設工作。
負責擬訂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縣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隊伍選任管理工作。
(七)律師與法律援助工作股。負責全縣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工作。協助行政審批股辦理全縣律師事務所設立和律師執業審批初審上報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企事業單位、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監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承擔縣級法律援助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法律援助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對不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行政處罰建議。負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規劃和公共法律服務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司法鑑定股(公正仲裁管理股)。負責全縣司法鑑定、仲裁管理工作。協助行政審批股辦理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登記材料初審上報工作,協助市司法局編制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名冊。負責縣級司法鑑定機構遴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仲裁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指導全縣面向社會的司法鑑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專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公證員的考核推薦及免職申報,監督管理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
(九)基層工作指導股。負責指導人民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全縣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十)社區矯正管理股。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工作。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對象管理、教育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十一)政治部。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管理和幹警督察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幹部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十二)行政複議應訴股。指導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全縣重大行政複議案件決定的備案工作。負責全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縣本級行政複議投訴事項辦理工作;監督縣政府行政複議決定的履行。負責辦理縣政府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等案件。承辦以縣政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

成員分工

泌陽縣司法局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情況
姓名
性別
職務
分管工作及股室
關居義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韓麗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法制審核股、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股。
崔先雷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機關、辦公室、財務、機關黨建、紀檢監察、信訪、扶貧、行政複議應訴股、社區矯正等工作。
史金秀
副局長
分管基層工作指導股、公證處、縣司法局“放管服”、人民陪審員選任等工作。
李永剛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律援助、掃黑除惡等工作。
葛愛民
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分管律師管理等工作。
崔國傑
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
分管司法鑑定與仲裁等工作。
崔正宏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分管政治部、行政審批服務股,依法行政指導股。
曹恆磊
正科級幹部
分管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
劉海臣
三級主任科員
協助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紀檢監察工作。
劉克民
四級主任科員
協助崔先雷副局長負責駐村幫扶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8月,入選“2022—2024屆期駐馬店市文明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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