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

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

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英文名:QUANZHOU YOUNG VOLUNTEER ASSOCIATION。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是共青團泉州市委領導的,由全市志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聯合性、非贏利性社會團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
  • 外文名:QUANZHOU YOUNG VOLUNTEER ASSOCIATION
  • 地點:泉州市
  • 簡稱 :QYVA
  • 現任會長:賴金土
歷史,組成,榮譽,項目,機構宗旨,協會章程,

歷史

泉州青年志願服務行動起於1994年,1995年6月在民政局正式註冊成立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協會自2001年開始試行、2003年在全市推行註冊志願者制度,並設立了豐澤組、鯉城組、助老組、助殘組、環保組等五個大組,在基層單位廣泛設立服務站、服務隊,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協會-服務大組-服務站-服務隊”的層級工作網路和組織協調機制。
協會活動協會活動

組成

目前全市有基層志願者服務隊400多支,註冊志願者22115名,全年約有11萬人次參與過志願服務,每年向社會提供超過200萬小時的志願服務,我市志願服務行動已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和青年的廣泛參與,成為僑鄉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面鮮紅旗幟,成為共青團的一項支柱性工作。

榮譽

泉州市志願者協會先後被團省委評為“福建省青年志願者行動十周年組織獎”,被團中央授予“第六屆中國青年志願者行動組織獎”。“五月花”青春助老行動獲第七屆 “中國志願服務項目獎”,石獅市志願者協會被團中央評為第八屆“中國優秀青年志願者優秀組織獎”,青年志願者陳忠晟、王東育分別被團中央和中央文明委評為“全國百名優秀志願者”,賴俊華、賴金土被團中央評為第八屆“中國優秀青年志願者個人獎”。

項目

近年來,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以“熱心獻社會、真情暖人心”為行動口號,緊緊圍繞黨政中心,服務民眾生產生活基本需求,服務領域不斷擴大,在農村扶貧開發、城市社區建設、環境保護、大型活動、搶險救災、社會公益等領域形成了一批重點服務項目,主要有:
一是志願者長期結對服務計畫。這項計畫以孤寡老人、殘疾人、生活困難的離退休人員和特困學生及農民工子女等困難民眾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團組織和志願者組織牽線搭橋,在志願者與服務對象之間建立起長期穩定的關係,為困難民眾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和幫助,成為志願者行動深入基層、深入人民民眾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市青年志願者協會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除結對個人外,還與福利院、孤兒院、康復中心等機構建立結對關係,提供長期服務,自03年起,連續7年幫扶上海夏阿婆、西郊阿婆、東街阿伯等50多名老、殘困難民眾。與388所農民工子弟學校建立結對關係,通過發動社會捐贈書籍、學習用品以及捐資等多種形式,支持全市10多萬名農民工子女健康成長、快樂學習。逢年過節都要爭取資源,開展“真情助困進萬家”主題活動,為結對對象送去慰問物資,形成長期的服務關係,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有力推動了全市志願服務工作的蓬勃發展。
二是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這項計畫採取公開招募、定期輪換、長期堅持的接力機制,組織動員志願者為貧困地區提供教育、農業科技推廣、醫療衛生等方面服務。近年來,團市委、市青年志願者協會聯繫教育、人事部門組織了“大學生服務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計畫”,據統計共組織了7批志願者共226人赴欠發達地區提供志願服務,全市共有44名服務欠發達地區志願者從事青少年社會事務工作,為全市青少年事業發展做了積極貢獻。協會還組織青年醫師志願者服務隊,在寧夏同心縣開展了三個多月的醫療扶貧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得到了受援地人民和政府的普遍讚譽。
三是大中專學生志願者暑期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這項活動自1996年開展以來,每年組織泉州市各高校大中專學生利用暑期,深入農村基層和受災地區,發揮自身的知識智力優勢,開展了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掃盲和文化、科技、衛生服務,推廣農村實用技術,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已成為大中專學生社會實踐的一項重要內容,受到高校學生的普遍歡迎和積極參與,我市現已形成了涵蓋社會調查、法律諮詢、義務支教、家電維修、義診、美容美髮、環保DIY、就業創業等多支志願服務隊伍。
四保護母親河志願者環保行動。這項工作以集中組織青年在重點區域開展植樹造林、水污染整治、清除白色垃圾、宣傳節約用水用電等環保志願服務活動為主要活動載體,倡導市民參與環境保護,建設文明城市。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發起保護洛陽江濕地、晉江濕地行動,得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其中志願者長期關注和服務的洛陽江紅樹林保護項目獲得了團中央環境保護獎。近年來,協會還開展了南少林捐植活動、保護母親山清源山森林防火、世界環境日環保市集、中國城市無車日騎行活動、地球一小時熄燈活動等一系列富有特色、操作性強的環保活動,受到了市民的廣泛參與。
五是志願進社區服務和諧行動。以“志願服務和諧”為主題,圍繞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組織志願者深入社區乃至走上街頭,開展護綠保潔、便民利民服務、義診體檢、義務演出等活動。市青年志願者協會通過在社區建立志願服務站,組織志願服務隊的形式,有效地推動了這項工作的深入開展。目前全市共有近百個社區服務點,開展長期項目有“春運志願服務行動”、“小手拉大手”紅領巾創衛志願行動、創衛流動文明督導志願服務活動、社區法律諮詢活動、小家電維修活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活動、應急救援培訓、社區助老助殘項目、社區心理援助項目等。
六是在大型活動中發揮志願者作用。這是志願者參與社會活動的重要形式。近年來,我市青年志願者廣泛活躍在我市大型國家級、省級活動賽事中等活動中,已基本承擔了所有重要賽事活動的志願服務工作。在國際舞獅節、兩岸青年聯歡節、第六屆全國農民會、中國閩南文化節、第二屆海峽論壇、海峽巾幗健身運動會、2010年中國航海日活動、2011年第三屆海峽論壇·百姓論壇、閩南文化節、第十屆亞洲空手道錦標賽、世界女排大獎賽(泉州站)等大型賽會上,近3萬人次青年志願者的傾情付出,受到了參會各屆領導、嘉賓和社會民眾的肯定和好評,充分展示了城市文明形象。市委、市政府領導曾多次在大會上給予表彰和肯定。
七是積極主動介入社會突發事件提供志願服務。這是泉州市志願服務不斷拓展的一個重要領域,如2003年發起的“青春在行動、志願抗非典”主題活動,2005年發起的為印度洋海嘯受災國家募捐活動,2006年“心繫小若蓮、愛心你我他”志願行動等,2008年“援助手足同胞、重建美好家園”抗震救災系列活動, 2009年參與台灣慈濟慈善基金會來泉開展的冬令物資發放志願服務,2010年深入開展為玉樹地震災區和閩西北洪災等地捐錢捐物。特別是在2006年,共青團泉州市委、市青年志願者協會還聯合市公安、民政等部門和新聞單位,建立志願服務社會應急求助聯席會議制度,為遇到社會突發事件及時啟動志願應急救助。7年來已累計募集各類物資2000多萬,志願服務已成為社會應急救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經過幾年來的培育和發展,泉州青年志願者行動以其對社會發展與進步的獨特作用贏得了社會的普遍認同和青年的廣泛參與,已經成為僑鄉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一面鮮紅旗幟,成為共青團的一項支柱性工作。

機構宗旨

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提高青年整體素質,為我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貢獻。協會的主管單位是共青團泉州市委和泉州市青年聯合會;並接受泉州市社團辦和福建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協會章程

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英文名:QUANZHOU YOUNG VOLUNTEER ASSOCIATION,簡稱QYVA。
第二條 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是共青團泉州市委領導的,由全市志願從事社會公益、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事業的各界青年組成的聯合性、非贏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提高青年整體素質,為我市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的主管單位是共青團泉州市委和泉州市青年聯合會;並接受泉州市社團辦和福建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辦公地點設在泉州團市委機關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1.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改善社會風氣和人際關係,推動青年志願服務體系的建立,促進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
2.培養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健康成長;
3.為城鄉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提供志願服務;
4.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提供服務;
5.招募和培訓青年志願者,規劃、組織全市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全市各地、各類青年志願者組織開展工作;
6.開展與各地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八條 凡依法成立的縣級青年志願者組織和全市性的專業、行業青年志願者組織,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
第九條 凡承認本協會章程並在我市青年志願者組織登記註冊的註冊志願者,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即可成為本協會的個人會員。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參加本會內部事務的管理權;
6.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7.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會員證書和本會章程一份。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活動,完成本協會委託的任務;
3.向本協會報告團體會務;
4.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5.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理事會可決定接納為青年志願服務事業作崐出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士為本協會名譽會員。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和本協會章程的行崐為,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選舉理事會;
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決定終止事宜;
5.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以上會議。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常務理事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市青年志願者協會;
6.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為本會的領導核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協會的重要問題,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的職權。
第二十條 會長、副會長從常務理事中選舉產生,任期一般不超過兩屆。會長領導協會全面工作,副會長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下設秘書處,在會長、常務副會長的直接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處理日常的事務。秘書長、副秘書長由會長提名,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秘書處的職權是:
1.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制訂和實施工作計畫;
3.招募和培訓青年志願者;
4.在理事會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增(遞)補和調整協會理事,並報常務理事會確認;
5.受理事會委託,對外可代表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社會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財務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
2.建立健全財務帳冊,配備專職或兼職財會人員;
3.一般項目開支由秘書長審批,大項目開支由會長審批;
4.每年收支情況向理事會報告,並接受監督審查。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六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泉州市社團辦核准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會的撤消或終止活動,須經理事會通過或會員大會半數以上會員提議,並由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指定專人負責處理好善後工作,報業務主管部門同意,經社團管理機關核准註銷登記後即告終止。
第二十九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辦的監督下,按照國家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施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泉州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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